旗舰“定海”号的船首,破开深蓝色的海浪,留下一道久久不散的白色航迹。
郑芝豹靠在船舷边,手里拿着一个精巧的紫铜算盘,手指翻飞,快得几乎带起了残影。他的嘴里念念有词,脸上是一种混杂着狂喜与纠结的古怪神态。
“一艘福船,装三百担丝绸,运到倭国,翻十倍的利。不对,德川家锁国,物以稀为贵,至少得翻二十倍!再用换来的银子,从萨摩藩那里换金子,他们金矿多……一来一回,我的老天爷……”
他猛地合上算盘,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把旁边正在擦拭佩刀的郑鸿逵吓了一跳。
“四哥!发财了!咱们这次是真的要发大财了!”郑芝豹一把抓住郑鸿逵的胳膊,整个人都在哆嗦。
郑鸿逵嫌弃地把他的手甩开,继续用一块鹿皮,慢条斯理地擦拭着刀身上冰冷的弧度。
“家主还没说怎么做,你就先把银子算明白了。”
“这还用算吗?”郑芝豹的唾沫星子都快喷到郑鸿逵的脸上,
“咱们有仙师赐下的神力,有家主这样的神人!别说撬开一个萨摩藩,就是把整个倭国都买下来,那也是迟早的事!”
“那不是买卖。”郑鸿逵头也不抬。
“怎么不是买卖?这世上,有什么东西是不能用银子衡量的?一颗水玉籽,能救一个大名的命,你说,他愿意出多少钱?一座城?一个港口?还是他一半的家产?”郑芝豹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郑鸿逵终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抬起头,看着自己这个被金银蒙住了心窍的七弟。
“七弟,你觉得,家主缺银子吗?”
一句话,把郑芝豹问得愣住了。
一个能凭空造出海上渔场,让鱼虾取之不尽的人。
一个能让贫瘠海岛长出神树,能活死人肉白骨的人。
这样的人,会在乎那几座金山银山?
郑芝豹脸上的狂热,迅速冷却了下来。
……
“四叔,七叔。”郑成功回过身,他的脸上很平静。
“家主,咱们这就要到那萨摩藩了。”郑芝豹搓着手,还是忍不住把心里的问题问了出来,
“您说,咱们带去的那一百颗水玉籽,是当礼物白送给他们,还是……开个价?”
郑成功看了他一眼,反问道:“七叔,你觉得,一个快要渴死的人,在沙漠里遇到了一片绿洲,他会去问那片绿洲的主人,这水要卖多少钱一碗吗?”
郑芝豹的脑子转了半天。
“您的意思是……咱们不卖,就让他们抢着喝?”
“不。”郑成功摇了摇头,“是让他们明白,只有跟着我们,才永远有水喝。”
郑鸿逵在一旁沉吟片刻,开口问道:
“家主,据克劳斯所言,萨摩岛津家,民风悍勇,桀骜不驯。我们此行,虽非征伐,但万一对方不识好歹,起了冲突,该当如何行事?我们的底线,在哪里?”
这是一个实际的问题。
郑鸿逵是宿将,他从不相信虚无缥缈的善意,只相信刀锋的威慑。
“四叔所虑极是。”郑成功点了点头,他转向不远处角落里,那个一直躬着身,努力降低自己存在感的荷兰人。
“克劳斯。”
“是!尊敬的大人!”克劳斯浑身一颤,几乎是小跑着到了跟前。
“把你所知道的,关于岛津家的一切,再详细说一遍。不要有任何遗漏。”
“是,是!”克劳斯咽了口唾沫,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的汉语因为紧张而有些磕绊。
“萨摩的岛津氏,是倭国最古老、最强大的武家之一。他们的士兵,以悍不畏死闻名,在倭国,人称‘萨摩隼人’,意思是像猎鹰一样凶猛的武士。”
“他们的现任家主,是岛津光久。此人虽然年轻,但据说继承了岛津家一贯的野心与强硬。他们表面上臣服于江户的德川幕府,但实际上,一直在暗中积蓄力量,甚至违背锁国令,私下与琉球、朝鲜乃至一些南洋海商进行走私贸易。”
“走私?”郑芝豹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他们也干这个?那不是抢咱们的生意吗?”
克劳斯不敢接他的话,只是继续用恐惧的语调补充道:
“他们……他们对任何外来者都抱有极强的警惕心。尤其是对强大的武装船队。数十年前,曾有一艘西班牙的盖伦船误入他们的海域,结果被他们毫不犹豫地击沉,船员全部被处死。他们……他们不讲道理。”
郑芝豹听得有些心惊肉跳。
“一群疯狗。”他低声骂了一句。
郑鸿逵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他看向郑成功:“家主,如此说来,我们此行,风险极大。对方很可能会在弄清我们的来意之前,就主动发起攻击。”
“四叔,你觉得,我们脚下的这艘船,怕他们的攻击吗?”郑成功忽然问。
郑鸿逵一愣,随即挺起了胸膛:“自然不怕!别说几艘倭人的小船,便是荷兰人的主力舰队,在家主的神威面前,也不过是土鸡瓦狗。”
“那不就结了。”郑成功笑了。
“可……”郑鸿逵还是觉得不妥,
“我们此行,不是为了炫耀武力,而是为了播下种子。若是一上来就打打杀杀,岂不是与我们的初衷相悖?”
“四哥,你这就想错了!”一旁的郑芝豹忽然插话,他那双小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恍然大悟的光芒,“我明白了!家主,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郑成功和郑鸿逵都看向他。
“这叫什么?这就叫‘欲扬先抑’!”郑芝豹一拍大腿,说得口沫横飞。
“咱们先把船停在他们家门口,等他们气势汹汹地冲出来,对着咱们龇牙咧嘴,以为咱们是软柿子,想捏一把。”
“然后呢?”郑成功饶有兴致地问。
“然后家主您就掀个小浪,把他们的船全掀翻!不用伤人,就让他们在水里泡着,喝几口海水,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这片海上的爷爷!”
“等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哭着喊着求饶的时候,咱们再把他们从水里捞上来,给他们一人发一套干净衣服,再端上一碗热汤。告诉他们,我们是来讲道理的,不是来打架的。”
“最后,再拿出那能起死回生的水玉籽。家主您想,一个刚刚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人,再看到能让他长命百岁的仙丹,他会怎么样?”
郑芝豹越说越兴奋,仿佛已经看到了岛津家主抱着他大腿痛哭流涕的场面。
“他会把您当成亲爹一样供起来!到那时候,别说开个港口,就是让他把整个萨摩藩送给您,他都得掂量掂量自己配不配!”
郑鸿逵听得目瞪口呆,他张了张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虽然粗鄙,但……好像还真有那么几分道理。
郑成功看着自己这位心思活络的七叔,也是哑然失笑。
“七叔的比方,虽然粗俗,但道理,却说对了一半。”
他收敛了笑容,重新看向前方那片未知的大海。
“我们不是去乞求,也不是去谈判。”
“我们是去赐予。”
“赐予他们一个选择的机会。”
“是选择在他们那小小的岛上,继续当一只守着几块骨头的恶犬。还是选择,跟着我们,去见识一片真正广阔的,遍地都是鲜肉的草原。”
“而我们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让他们清清楚楚地看到,我们手里,拿着他们永远也吃不完的肉。”
他的话,让郑鸿逵和郑芝豹都陷入了沉思。
“前方见陆地!”
就在这时,桅杆顶端,了望手的声音,如同穿云裂石的鹰啼,骤然响起。
来了!
郑芝豹一个激灵,立刻从怀里掏出那具从荷兰人手里缴获的单筒望远镜,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船头,将望远镜凑到眼前。
郑鸿逵也快步跟了过去,他没有用望远镜,只是眯起双眼,凭借着过人的目力,向着海天相接之处望去。
远方的海岸线,在望远镜的视野里,由一条模糊的细线,逐渐变得清晰。
那是连绵的,墨绿色的山峦。
山脚下,是平缓的沙滩与犬牙交错的礁石。
“不对劲……”郑芝豹举着望远镜,嘴里发出一声困惑的嘟囔。
“怎么了?”郑鸿逵问道。
“太……太安静了。”郑芝豹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古怪,
“克劳斯不是说萨摩藩的海岸戒备森严吗?怎么连一艘巡逻的船都看不到?港口里也是空荡荡的。”
郑鸿逵接过望远镜,向远方看去。
确实如郑芝豹所说,那片漫长的海岸线上,死气沉沉,看不到一丝人烟。
就在他准备将望远镜移开时,他的动作,猛地僵住了。
他看到了一缕烟。
一缕黑色的,浓重的烟,正从海岸线后方的一处山谷中,笔直地,冲天而起。
那绝不是炊烟。
那是某种东西……大量的东西,正在猛烈燃烧的狼烟。
“家主!”郑鸿逵的声音,瞬间变得凝重。
郑成功早已走到了他们身边,他没有拿望远镜,只是静静地看着远方。
他那被丰饶之力强化过的双眼,能看到比望远镜更清晰的景象。
他看到了。
不止一缕。
在那第一缕狼烟的后方,更远处的山峦之间,一道,两道,三道……
足足有十几道黑色的烟柱,如同十几把黑色的利剑,刺破了蔚蓝的天空。
将那片原本宁静的土地,渲染上了一层不祥的色彩。
“这不是欢迎我们的烽火。”郑鸿逵放下了望远镜,他的手,已经按在了刀柄上。
郑芝豹也看到了,他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拿着望远镜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这……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知道我们要来,提前……跑了?”
“不。”
郑成功轻轻吐出一个字。
他的目光,锁定在其中一道最浓的烟柱之上。
他能感觉到,在那里,有无数的生命,正在痛苦地消逝。
“他们不是跑了。”
“他们在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