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淳熙年间,吉州太和县有个臭名昭着的盗贼,姓谢,在家中排行老六,乡邻们都叫他谢六。这谢六并非普通盗贼,他自幼不学无术,却练就了一身偷盗的本事,更与众不同的是,他浑身皮肤都纹满了青黑色的花纹,从手臂到胸膛,再到双腿,无一例外,远远望去像披了一层青鳞,因此人们又给他起了个绰号——“花六”。谢六对此绰号却不满意,自视甚高的他,总爱自称“青师子”,觉得这名号既威风,又能显露出自己的“厉害”。
谢六做盗贼多年,作案数十起,从未失手。他不仅偷盗百姓财物,连官府的漕运物资、富户的粮仓银库都敢下手,每次作案后都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留下的痕迹少得可怜。官府对他恨之入骨,一次次张贴告示悬赏捉拿,派出去的捕快、巡检络绎不绝,可谢六却像有通天的本事,依旧在太和县及周边州县横行,甚至有时还会故意在官府衙门外留下些小物件,挑衅官府的权威。
负责抓捕谢六的巡检和邑尉,更是被他折腾得苦不堪言。每次接到报案,他们都要兴师动众地追查,可最后总是一无所获,反而因“抓捕不力”多次被上司斥责,有的甚至还因此丢了差事。久而久之,官府上下都对这个“青师子”又恨又怕,却始终无计可施。
谢六能屡次逃脱,并非只靠运气,他手下还有一群党羽,其中最得力的便是康七。这康七原本也是穷苦出身,跟着谢六做盗贼后,几年下来竟攒下了不少钱财,家里盖了新房,娶了媳妇,日子渐渐富裕起来。可随着家境好转,康七的心思也变了——他不想再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更怕哪天东窗事发,连累妻儿,于是便有了“洗心自新”的念头,想找机会脱离谢六的团伙,安安分分过日子。
这天,谢六又召集党羽,计划夜里去邻县的一个富户家偷盗。康七心中一动,觉得这是个脱离谢六的好机会。他表面上装作积极响应,主动提出“去探探官军的动向,免得夜里行动被察觉”,谢六不疑有他,便让他去了。
康七一出门,便径直往邑尉孙革的衙署跑。孙革是新任的邑尉,上任前就听说了谢六的恶行,一直想将他捉拿归案,树立自己的威信。见到康七主动前来,孙革又惊又喜,连忙屏退左右,听康七细说。
康七将谢六的作案计划、藏身地点,以及团伙的人数、分工,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孙革,最后还恳切地说:“大人,我深知罪孽深重,只求能戴罪立功,日后好好过日子。谢六狡猾得很,若想抓住他,必须出其不意!”
孙革听后,心中大喜,连忙安抚康七:“你能迷途知返,本官定会为你求情,减轻你的罪责。不过,要抓住谢六,还需你配合——你得想办法把他引出来,让我们有机会动手!”
在孙革的激劝和承诺下,康七下定了决心,咬牙说:“大人放心,我定能让谢六落网!”他与孙革商议好计策后,便假装“探查完毕”,回到谢六的藏身之处,谎称“官军都在县城内巡查,夜里去邻县绝不会有问题”,还主动提议“夜里我与大哥一同前往,也好有个照应”。谢六不知是计,欣然答应。
夜里,谢六带着康七和两个党羽,偷偷摸摸地往邻县赶。走到半路一处偏僻的树林时,康七突然借口“肚子疼,要去方便”,让谢六等人在原地等候。谢六不耐烦地挥手让他快去,自己则靠在一棵大树下休息。
可康七刚走进树林,早已埋伏在那里的捕快便一拥而上——原来,孙革早已带着人手,根据康七的指引,在这里设下了埋伏。康七带着捕快们悄悄绕到谢六身后,谢六察觉动静时,已经晚了。捕快们手持刀棍,将谢六团团围住,谢六虽身手矫健,想奋力反抗,可架不住人多,又被康七从背后偷袭,右腿被一把长刀砍中,鲜血瞬间喷涌而出。
谢六惨叫一声,知道自己难逃,却依旧不甘心,拖着断腿想往树林深处跑。捕快们连忙追上去,将他按在地上,用绳子紧紧捆绑。孙革让人找来木板,将谢六抬上,派了两名得力的吏员,一路护送着押回太和县县衙。
回到县衙后,孙革立刻提审谢六。起初,谢六还想抵赖,可当康七出面指证,又拿出他作案时留下的工具后,谢六终于不再狡辩,开始交代自己的罪行。他得意地说,自己之所以能屡次逃脱,是因为精通“星禽遁甲”之术——每天出门前,他都会推演当天的“禽名”,根据“禽名”来选择藏匿的地方。
“比如推演到‘毕月乌’,我就会在月夜躲到乌巢附近的树上,因为‘毕月乌’属阴,与月夜相合,官府的人根本想不到我会藏在那种地方;若是推演到‘房日兔’,我就会在白天沿着兔子出没的小路走,躲在草丛里,也能避开追查。”谢六说得眉飞色舞,仿佛在炫耀自己的“本事”,“不过,若是在行动时遇到与‘禽名’对应的动物,那就必败无疑,这是我多年来总结的规矩。”
他还交代,自己虽然在县城里有座大宅子,却很少住,大多时候都栖息在野外的高树上,一是方便观察动静,二是官府的人很少会往树上搜查。这次与康七一同去作案前,他曾推演过“禽名”,得到的是“觜火猴”,便特意往水边猴子常出没的地方走,可刚到水边,就看到一只猴子从眼前跑过,那猴子眼神凶恶,他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心中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第二天,他又推演了一次,结果还是“觜火猴”;第三天依旧如此。更让他心慌的是,后来他又看到一只没有脚的猴子(实为受伤的猴子),当时他就明白,“禽名”反复出现,又遇到“异常的猴子”,这是“必败”的征兆,自己恐怕这次难逃一劫。
“后来康七来找我,说要一起去作案,我当时就有些怀疑他,想躲开,可他一直用好听的话哄我,说‘咱们一起做了十年盗贼,我怎么会害你’,我一时心软,就信了他的话。没想到刚走到树林,他就带着人来抓我……”谢六说到这里,眼神中满是怨恨,却又带着几分无奈,“我被砍断腿后,还想跑,在路上看到一种草药,听说能止血止痛,就拔了些裹在伤口上,又跑了一百多步,实在疼得受不了,才倒在地上被你们抓住。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孙革听了谢六的交代,心中又惊又叹——没想到这盗贼竟还懂这些旁门左道,若不是康七反水,还真未必能抓住他。就在孙革准备将谢六定罪,上报朝廷时,恰逢朝廷颁布大赦令,凡是“非谋逆、杀人”的罪犯,都可减轻刑罚。谢六因“未伤人性命”,又因“断一足”,最终被免除死刑,判了“放归原籍”。
回到太和县后,谢六虽然因为断了一条腿,无法再像以前那样四处偷盗,却依旧改不了本性。他凭借自己多年的“盗术经验”,成了当地盗贼的“师傅”,经常躲在暗处,向年轻的盗贼传授偷盗技巧、躲避官府追查的方法。受他影响,太和县及周边的偷盗案件又多了起来,百姓们苦不堪言,却因为谢六没有亲自作案,官府也难以再次抓捕他。
这件事,都是后来孙革在与友人闲谈时,亲口讲述的。人们听后,都纷纷感叹:谢六这般作恶多端,却因大赦得以活命,还继续为祸乡里,实在是天理难容;而康七虽曾为盗,却能及时悔悟,戴罪立功,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同时,谢六的故事也成了当地的警示——无论有多大的“本事”,做了坏事终究会付出代价,即便一时逃脱,也难逃内心的谴责和最终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