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鉴定报告一出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恢复了案件审理程序,并确定了二审开庭日期。
二审法庭,气氛更加庄重肃穆。孙莉一扫一审后期的不利阴霾,脸上重新挂起了那种专业而自信的表情。她的手中,紧握着那份司法鉴定报告,如同握着尚方宝剑。
庭审开始。孙莉作为上诉人代理人,首先发起进攻。她不再纠缠于那些已被质疑得千疮百孔的“事实细节”(如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而是将火力完全集中在“精神损害”和“感情破裂”上,并高举“科学”大旗。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孙莉的声音清晰有力,带着一种悲悯,“本案发展至今,一个不争的事实已经通过权威的司法鉴定得到证实:我的当事人,上诉人杨雪女士,因长期遭受被上诉人陈默的家庭冷暴力、经济控制以及这场漫长诉讼的折磨,身心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摧残!这份由贵院委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意见书》明确诊断:杨雪女士罹患‘严重应激反应及适应障碍’(F43.2),伴有明显的焦虑、抑郁、被害观念(指向陈默),其情绪控制能力因此受到削弱!”
她将鉴定报告高高举起,如同展示一件圣物:
“科学不会说谎!这份鉴定报告,就是被上诉人陈默长期实施精神虐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给上诉人造成严重身心伤害的铁证!”
“审判长!”孙莉的语气转为沉痛,“一个原本健康的女性,被折磨到精神崩溃、需要司法鉴定的地步!这段婚姻对她而言,早已不是港湾,而是炼狱!每一次面对被上诉人,对她都是巨大的精神刺激和二次伤害!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维持这段早已死亡、且对上诉人造成持续性伤害的婚姻,不仅违背人伦,更是对上诉人基本人权和健康权的漠视!”
她巧妙地将“感情破裂”的抽象诉求,与“身心健康权”这一具体权利捆绑在一起,并披上“科学鉴定”的合法外衣:
“我方坚持认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存在严重偏颇,过度保护了被上诉人所谓的‘利益’(指债务和生存),却完全无视了上诉人作为无过错方(她刻意强调)、作为精神暴力受害者所遭受的毁灭性打击和迫切解除婚姻关系的正当诉求!基于上诉人目前的精神健康状况,基于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事实,更基于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的根本法律精神,我方恳请二审法院:”
“1. 撤销一审错误判决!”
“2. 改判准许上诉人杨雪与被上诉人陈默离婚!”
“3. 在财产分割上,充分考虑上诉人因被上诉人过错导致的精神损害及后续治疗需要,予以适当照顾!(意指逃避债务或少分担)”
“4. 判令被上诉人陈默赔偿上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
孙莉的陈述,逻辑清晰,重点突出,紧紧抓住“精神鉴定”这张王牌,将杨雪塑造成一个被科学证明的、饱受摧残的可怜受害者,将离婚诉求上升到了“保障人权”和“保护身心健康”的高度。她成功地避开了事实争议的泥潭,将战场转移到了对她更有利的“状态”和“权利”层面。那份鉴定报告,在她手中,成了最犀利的武器。
陈默坐在被上诉人席上,看着孙莉的表演,听着她将那份充满谎言的鉴定报告奉为圭臬,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心底蔓延至四肢百骸。科学的屏障,成了谎言的护甲。他该如何撕开这层伪装,让真相重见天日?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