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没有进步的,就是科斯。因为迟迟感悟不到法则,一直是半神位阶。诺亚也派出分身观察过,最后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告诉科斯,坚持修炼,总有一天他能走出自己的路。
诺亚麾下的三骑士,也纷纷步入神级,守护骑士阿米戈?墨菲,掌握了两个法则【希望】和【守护】,其中【希望】法则来自于神器曙光圣杯。
征伐骑士埃德加?罗特掌握了一种法则【战争】。
惩戒骑士拜兰尔?博克掌握了两种法则【绝望】和【恐惧】。
变化最大,也最让诺亚觉得意外的,是菲欧娜?乔伊斯。她为了公主的利益,依然不愿融合“诺亚之眼”,致使位阶滞后。她对公主的忠诚毋庸置疑,但这个后果还是太大了。
或许是感动于菲欧娜?乔伊斯的忠诚,或许是出于其他复杂因素的考虑。
皇室与辛尼斯塔家族出手了,菲欧娜?乔伊斯很懂事的向西耶娜公主和诺亚墨菲汇报了这件事。
在经过两人的同意之后,菲欧娜?乔伊斯义无反顾的接受了由辛尼斯塔家族主导,皇室巫师协助的“魇咒转生仪式”。
“魇咒转生”,是一种以咒文真言为载体,通过梦境直达灵魂,然后从内而外的改造仪式。
辛尼斯塔家族也算大方,直接拿出了一份存量本就不多的黑暗精灵的血脉,加入仪式之中。
“魇咒转生仪式”成本极高,且需要至少六位巫师主持,成功率尚可,仪式完成之后,受术者保底都是半神位阶,而且有万分之一的几率,直接步入神级。
但是,受术者必然要失去某种东西,作为代价。
最终,菲欧娜?乔伊斯带着一身难以收敛的半神气息回到了庄园,这股气息很是强大,已经无限的接近神级。
只是,她身体与外貌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菲欧娜原本白皙的皮肤,多了一丝暗银色,这使得她原本柔美的脸庞变得多了一丝神秘与中性之美,脖子上多了一道扭曲的暗月之纹,还有她原本伟岸壮观的两座山峰,也变成了飞机场。
“魇咒转生仪式”,拿走了菲欧娜的性别特征,她也失去了爱与被爱的可能。
但菲欧娜?乔伊斯却非常满意这个结果。月下之狐终究是一位天生的政治家,她以近乎悲壮的理智,毅然决然地行走在自己的路上。
庄园茶室里,菲欧娜?乔伊斯在同伴们复杂的神色中,大大方方地坦白了自己的现状。
朵丽丝眼中满是敬佩,甚至还包含了一丝忌惮。
黑执事尤哥里?沙克尔表示无所谓,反正在座的各位都不符合他的审美,他只是默默的思索一个问题:菲欧娜以后怎么上厕所?
红执事斯蒂娜大喜,竟然是男娘!
白执事卢卡斯直接上前握住菲欧娜的手:“都是兄弟了,以后可以深入交流。”
菲欧娜?乔伊斯直接一巴掌将卢卡斯扇墙上。真当她听不懂?
旧日位面学风开放,别说不男不女了,就算是奇形怪状都可以被接受,也不存在什么世俗眼光,至少在北郊庄园,所有的追随者们,都愉快的接受了“黄执事是男娘”这一刺激的事实。
菲欧娜?乔伊斯以前的衣服已经完全不合身了,毕竟胸前空了一大片。
朵丽丝很贴心的为菲欧娜准备了各种样式的男装与女装,让菲欧娜自行挑选。
红执事斯蒂娜则调皮的悄悄撤走了大部分男装,她固执地认为,黄执事菲欧娜穿女装才有韵味。
四十年的时间,诺亚终于在知识领域薅完了整个旧日位面明面上的羊毛,没有收集完毕的成就感,反而是一种没有吃饱的空虚。
研究完神学院所有的新神旧神,参悟完所有的法则之后,诺亚便离开了神学院。
这并不代表诺亚完全掌握了这些法则,实际上,诺亚对每种法则的领悟程度还不足百分之十,只是神学院的神,已经无法再给他任何提升或启示,剩下的路,他需要自己去走了。
除了研究神明,诺亚这四十年做得最多的,就是参悟神学院巫师们的研究手稿,这让诺亚对于法则的认识更加深刻。
这天傍晚,诺亚召集所有追随者返回北郊庄园,他的麾下已经有不少人成了神,若没有指引,只怕走上了邪神的歪路。
庄园的茶室,诺亚和所有半神以上的追随者都各自找了个喜欢的位置坐下,很随意地喝着红茶,吃着点心。
惩戒骑士拜兰尔?博克先开了口:“大人,您说的邪神是什么?与我们所认知的神有什么区别?”
诺亚也没卖关子:“所谓邪神,是指那些胡乱掠夺法则,又不加以参悟整合的神,看似拥有了许多高阶法则在身,实际上战斗力极弱,甚至还会因为法则冲突而泯灭自我,化作神孽。”
白执事卢卡斯?斐尼甘反应很快:“所以,大人的意思是,法则并不能随便参悟,要有所选择?”
诺亚点头:“是的,想要更进一步,就要以自己的主修法则为中心,正确的选择辅修法则,以此形成序列,才能获取‘权柄’。这‘权柄’,是你们晋升主神的关键。”
诺亚话音刚落,所有人就看向朵莉丝?贝内文托。
朵莉丝很大方的点点头:“我的有完整的传承,其中包括……”
诺亚举手打断了朵莉丝,后者温婉一笑,明白这是为她好。
诺亚说道:“法则序列并不唯一。同样指向一个权柄,可能会出现几十甚至上百种组合路径。对神而言,自身法则序列极为重要,一旦暴露,可能动摇权柄。今天在这里定个规矩:所有同伴不得相互打听其他人的法则序列!也绝对不允许自己暴露!”
所有人郑重点头。
诺亚接着说道:“想要清楚什么是法则序列,就要知道法则的高低分类。诸天万界,诸般法则,各有其用,自然也有高低之分。
“法则分为基础法则、中阶法则、高阶法则、至高法则,以及特殊法则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