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这哭声,我的困意瞬间没了。这可不是真的孩子在外面哭,而是阴魂的哭声。
我穿好衣服,打开门,走廊里什么都没有,而在尽头的楼梯口,一个浑身发黑的小男孩,正在楼梯角看着我。
我将门关好,向它走去。阴魂纠缠,必有缘由,我决定跟着它去探一探究竟。刚走到一半,走廊里的墙皮突然开始脱落,整个走廊燃起火焰,我的身后突然传来呼喊声。我回头看去,一个女人就抱着孩子往外跑。在她前面,是两个泰国警察,拿着警棍在用力殴打她。
等那女人被打翻在地,两个警察把女人和孩子拖进了房间里,我随他们进入房间,只见两个警察正在脱那女人的衣服。后面的事,我已经猜到。我将鬼灵附着双眼,一切幻想都在我面前消失了。
这可是希恩酒店,是何曼的产业,而且我的家人不久后也要来到这里,我不能放手不管。
我立刻找到何曼的房间,敲了敲门。她知道是我的时候,打开了门。
真见到何曼,我又不知道如何开口,扭捏了半天。
“怎么了你,有话就说吧。”何曼说。
“曼姐,就是,你这酒店,以前是不是发生过命案?”我问的已经很委婉了。
曼姐奇怪的看着我,说:“怎么可能,要是发生过命案,我这酒店早就开不下去了。”
我一想也是,发生过命案的酒店,生意一般都不怎么样,再说以我们两个的关系,她也没必要在这件事上欺骗我。
“怎么了,你是不是有什么发现?”她问道。
“刚刚在我房间门口,我看见一个烧死的小孩鬼魂,之后又看到两个警察侮辱一个女人的场景。”我托盘而出。
“啊?”何曼显然被我说的话震惊了。
“怪不得怪不得。”何曼说。
我知道她还有下文,安静的听她继续说。
“之前这间酒店是他们泰国本地的一个连锁酒店,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挂牌出售,但是很多泰国商人都没有买,我看这里位置不错,价格又低,就买了下来,之后重新装修了一番。原来发生过这样的事,真是气死我了。”何曼说。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何曼的管理是没什么问题的,这件事跟她在泰国的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关系。
闹鬼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怕治安问题。
“小妹,你不是能抓鬼吗,你看看怎么处理。”何曼说道。
“放心吧曼姐,交给我吧。”
“带上我带上我。”何曼激动的说。
怎么一说到抓鬼,何曼比我还兴奋。我记得第一次去香港的时候,她就对这些特别有兴趣。
我并没有拒绝何曼,因为刚才我感觉到那些鬼魂的鬼气并不浓郁,也就是说它们不厉害。再说以我现在的能力,即便遇上厉害的鬼魂,我也有信心保全何曼。
我让何曼闭眼,在她额头上用鬼灵画了一张辟邪符。
“走。”我说。
何曼跟上我,我们来到我那个房间门口,我念出一段引魂语,这是《阴符录》里记载的法术,可以使死在这里的鬼魂,重现死亡前的景象。
场景再现,两个警察侮辱完那个女人后,正要往门外走,却被女人抓住了脚。另一个人见状上来就踢向女人的腹部,女人吃痛之下,捂着肚子。她的孩子见自己妈妈被打,大哭起来。两个人立刻上前捂住了他的嘴,怕外面的人听到。
也许是用力过猛,那个孩子晕了过去。
女人以为自己孩子死了,疯了一样上来扭打。可她一介女流,怎么可能是警察的对手,没两下再次被打倒在地。而那两个人又来了兴致,再次对女人进行了侮辱。
在侮辱的过程中,两人为了刺激,居然拿来了蜡烛。女人一番挣扎,不小心将蜡烛打在地上,地毯瞬间着火,但那两个男人正在殴打女人,没管。
等他们看到火焰越来越大的时候,想去灭火已经来不及了。
火焰吞噬了整个房间,两个人赶紧往外跑,却在踏出房门的一瞬间,被一双黑手拉住,将两人拉回房间里,门自己关上了,任两人如何撞那门都没任何效果。当两人回头再看那女人,明明在床上躺着呢,那刚才抓他们的黑手,就不是她。
最后,火焰引起酒店报警装置,等灭了火之后,警察在房间里发现了三具尸体,经过调查,两具男性尸体是本地警察局刚上任的警察,那个女人怎么查都没查到信息。
这一切只有我看的到,何曼是看不到的。
没想到原酒店居然发生了这么一桩惨案。
其实抓住那两个警察的手,是女人孩子的,就是刚刚在我门外哭的那个小男孩,他被两个警察捂晕了,起火之后直接把小孩烧死,他变成厉鬼,将两个人渣困在房间里,最后都死在里面。
其实那小孩的尸体也在酒店里,但在他们的文化中,小孩死亡可比大人严重多了,酒店管理人员将那具小孩尸体裹了起来,叫人扔走,等警察到的时候才只找到三具尸体。
既然小男孩已经报仇了,为什么还来找我哭泣呢,心愿已了的鬼魂,应该早就投胎了。
我带着曼姐,走出酒店,那个小男孩的鬼魂就在马路对面等我。
何曼这时候说:“小妹,你让我也看看。”
“你确定,这可不比在香港,一会可能会看见非常可怕的事,你没见过,可能接受不了。”我说。
“放心吧,我胆子大的很。”何曼自信的说。
我其实也就是吓吓她,因为生人一般是不能见鬼的,会有损阳气,轻则精神不佳,重则走霉运。
见她如此坚持,我只好答应她。
“只有三个小时的效果。”我用手掌在她眼前一抹。
等她睁开眼睛,看到对面浑身发黑的小孩,虽然没发出尖叫,但手还是紧紧拉住了我的衣袖。
看来她胆子确实很大。
我拉着她的手腕,跟上小男孩。
小男孩在马路上走两步就回头看我们一眼,不过去的方向,我怎么这么眼熟呢,这不就是我们刚才回来的那条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