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停下动作,直起腰,用袖子抹了把额头的汗。他拿起旁边的水壶,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凉白开下肚,驱散了些许暑热。
今天上午,他没闲着。先去东城区民兵训练基地,又打了五十发步枪弹、三十发手枪弹。赵铁柱特意过来指导,纠正了他几个射击姿势上的小问题。打完靶,手感热得发烫,信心也足了几分。
中午,他开车去了干部大院。陈淑英见到他,眼睛立刻就红了,抓着他的手上下看,确认他没事才松口气。陈母做了一桌子菜,全是张和平爱吃的。饭桌上,陈父问起情况,张和平只拣能说的说了些,安抚老人别担心。
陈淑英想跟他回来,被他劝住了。“你在爸妈这儿,我才能安心。”他这么说的时候,握着妻子的手很用力。陈淑英懂他的意思,含着泪点头,只反复叮嘱他千万小心。
吃完饭,他没多待。就像他说的,他现在是“诱饵”,得在鱼钩附近晃悠,鱼才可能咬钩。
回到院里,他就扎进了木工活里。刨、锯、凿、磨……这些需要高度专注的手工劳动,能让他暂时抛开纷乱的思绪,沉静下来。一推一拉之间,呼吸与动作同步,心神逐渐归于一处。
“嘿,和平!忙活呢!”
院门口传来声音。张和平抬头,看见傻柱和许大茂一前一后走了进来。这可稀奇,这两人平时碰面不互相损几句就算好的,今天居然走一块儿了。
傻柱手里拎着个网兜,里面是两条用草绳穿着的鲫鱼,还活着,尾巴不时甩动。许大茂则提着一个油纸包,老远就能闻到肉香。
“柱子,大茂。”张和平放下刨子,笑着迎上去,“今儿怎么凑一块儿了?”
“胡同口碰上了。”傻柱把鱼递给张和平,“呐,今儿食堂改善伙食,多出来两条,给你拿来熬汤。你这一个人在家,吃饭肯定瞎对付。”
许大茂也递上油纸包:“我媳妇儿她爸昨天让人送来烧鸡,我们吃不完,给你带一只。还热乎呢。”
张和平心里一暖,接过东西:“这怎么好意思……”
“客气啥!”傻柱大手一挥,一屁股坐在刚做好的茶几上,茶几“嘎吱”一声,“哟,挺结实啊!和平,你这手艺可以啊!”
“柱子哥你轻点儿!”许大茂嫌弃地撇嘴,“人家和平新做的家具,你别给坐坏了!”
“坐坏了我赔!”傻柱瞪眼,“再说了,我这一百四十斤都撑不住,那还叫家具?”
眼看两人又要掐起来,张和平赶紧打圆场:“没事没事,柱子你随便坐,榫卯结构,承重没问题。”
他搬来几个小板凳,三人就在院里树荫下坐下了。张和平从屋里拿出香烟散了一圈,又泡了壶高末。
“和平,说正经的。”傻柱抽了口烟,神色认真起来,“这都几天了还没个消息,你这两天真得当心,要不……我搬前院来住几天?反正我那屋就我跟雨水,雨水去厂里宿舍住也成。”
许大茂难得没跟傻柱唱反调:“傻柱这话说得在理。和平,敌特分子没人性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你一个人住前院,又是倒座房,太显眼了。要不……你去后院我那屋住几天?我跟小娥回她爸妈那儿。”
张和平看着两人,心里那股暖意更浓了。他知道,傻柱是真心实意想帮忙,许大茂虽然有交好、留人情的成分,但这份关心也不是假的。
“柱子,大茂,谢谢你们。”他诚恳地说,“不过真不用。我有枪,院外也有民兵巡逻。而且……”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我二叔他们布了网,就等着那些人再露头呢。我要是躲了,这网就白布了。”
傻柱和许大茂对视一眼,都听明白了。这是要以身为饵啊!
“行啊和平!”傻柱一拍大腿,“有胆气!不过你还是得当心,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许大茂则想的更多些:“和平,你这些木头……做家具是假,弄出动静引人注意是真吧?”
张和平笑了笑,没否认。做家具是周局长的正事,但客观上,他叮叮当当在院里干活,确实能让暗处的人更容易掌握他的行踪——这是一种无声的宣告:我在这儿,我没躲。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傻柱和许大茂才起身离开。临走前,傻柱又叮嘱:“晚上睡觉警醒点,有啥动静就喊,我睡觉轻,一喊就醒。”
许大茂也说:“我看屋里有手电和铜盆,真要有事,你敲盆,咱们全院都能听见。”
送走两人,张和平看着手里的鱼和烧鸡,又看看院角那堆木材和做了一半的家具,轻轻吐了口气。
日子还得过,该做的事还得做。只是在这看似寻常的日常之下,暗流从未停歇。
他把鱼拿到中院水龙头下收拾干净,准备晚上熬汤。烧鸡留着明天吃。然后回到木材堆前,重新拿起刨子。
“呼——哧——呼——哧——”
刨花继续飞舞,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
而在什刹海金家大院,金朗已经收拾了一个小包袱,悄悄从后门溜了出去。他要去同学家,要去等胡三先生的下一步指令。
而在更远的城西小院,鬣狗正在擦拭一把手枪。他面前摊着一张草图,是红星轧钢厂厂区的大致布局——这是多年前的老图,但主要建筑和供电线路的位置应该变化不大。
“张和平……”他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手指在草图上划过一条线,那是通往轧钢厂主要生产车间的供电线路。
“就看你,上不上钩了。”
夜色如墨,城西一处偏僻的胡同里,金朗裹紧了身上的旧外套,缩在一个废弃门楼的阴影里。初秋的夜风已经有了凉意,吹得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他不住地跺着脚,眼睛警惕地扫视着胡同两端,既盼着那个人来,又害怕被人看见。
远处传来隐约的梆子声——已经夜里九点了。
就在金朗快要失去耐心时,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地从胡同口闪了进来。那人走路几乎没有声音,像一只夜行的猫。直到走近了,金朗才借着远处路灯微弱的光,认出那张之前见过、此刻却显得格外冷硬的脸——胡三先生,或者说,鬣狗。
“胡先生。”金朗赶紧迎上去,声音压得极低。
鬣狗点点头,没有寒暄,直接问道:“金贝子怎么说?”
“我叔父答应了。”金朗快速说道,“他说,这是咱们这些人最后的机会,一定把事儿办全乎了。他已经让我表弟巴特尔出去联络其他人了。
恭王府那支、醇亲王府那几房,还有几个手里还有人的旧交。只要胡先生需要,人手、钱财,都能拿出来。”
鬣狗眼中闪过一丝满意,但语气依然谨慎:“这些人,可靠吗?”
金朗犹豫了一下:“要说死心塌地……难。但这些人跟咱们一样,都是秋后的蚂蚱,做梦都想出去。只要许他们一个出海的承诺,让他们干什么都行。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这些人也就是在街面上还有些旧关系,能找些三教九流的人手。”金朗实话实说,“真要是让他们自己动手,恐怕……指望不上。我叔父的意思是,这些人可以用来吸引公安的注意力,或者办些外围的杂事。”
鬣狗沉吟着。这和他的判断差不多。
那些遗老遗少,早被几十年的风霜磨掉了血性,剩下的只有对往日虚幻荣华的眷恋和对现实的恐惧。让他们冲锋陷阵是不可能的,但正如金朗所说——吸引注意力、制造混乱、提供掩护,这些人脉和资源确实有用。
“你叔父是个明白人。”鬣狗终于开口,“告诉他,只要事情办成,出去的船票一定送到他手上。不止他一个,所有出了力的人,都有份。”
金朗眼睛一亮:“胡先生放心,这话我一定带到。”
两人又低声交谈了几句,鬣狗交代了几个注意事项,然后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胡同深处。
金朗等了一会儿,确定人走远了,才哆哆嗦嗦地转身快步离开。他的心跳得厉害,一半是恐惧,一半是某种病态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