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口峡谷的晨雾里,终于有了夏末的暖意。
经过一个月的魔鬼训练,谷底的训练场已经磨出了坚硬的黄土层,士兵们的步伐比以往更整齐,眼神里的锐利像刚开刃的刺刀。
吴邪站在古树的横枝上,看着三营进行刺杀演练——刺出的枪身稳如磐石,喊杀声震得崖壁上的水珠簌簌滴落,连雷霆小队的雷战都难得点头:“出枪速度快了0.3秒,格挡角度标准了5度,算及格了。”
“光及格可不够。”吴邪从树上跃下,军靴踩在草叶上几乎没声,这是他跟着雷霆小队练了半个月的成果,该给弟兄们加点料了。
他转身走向溶洞,雷战和杨森紧随其后。
溶洞深处被开辟成了临时仓库,系统空间取出的物资在里面堆成了小山,最显眼的是靠墙码着的一箱箱步枪,木质枪托在火把的光线下泛着油亮的光泽。
“打开看看。”吴邪对李发财说。
李发财哆嗦着撬开木箱,露出里面裹着油纸的枪械。
他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把,动作轻得像捧着稀世珍宝——枪身线条流畅,枪管上的烤蓝均匀发亮,机匣上刻着一行英文字母,最特别的是顶部的漏夹设计,看着比毛瑟98K少了个拉栓的部件。
“这是……”杨森凑过来,手指在枪身上拂过,没见过的样式,是半自动?
m1加兰德,吴邪接过步枪,熟练地拉开枪栓,空仓挂机的“咔嗒”声清脆利落,“全枪长1107毫米,枪管610毫米,空重4.31千克,用7.62毫米步枪弹,8发弹夹供弹,能自动上膛。”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两人,“打一枪,不用拉栓,手指扣扳机就行。”
杨森的眼睛瞬间亮了。
他打了一辈子枪,最清楚半自动意味着什么——同样的时间里,火力能比栓动步枪翻一倍,在冲锋时能压得敌人抬不起头。“这玩意儿……好用吗?”
“试试就知道。”吴邪从弹药箱里拿出一个漏夹,“哗啦”一声压进弹仓,走到溶洞外的空地上,对着五十米外的一棵古树扣动扳机。
“砰!砰!砰!”
枪声密集得像串鞭炮,八发子弹眨眼间打完,弹壳弹出时在空中划出金色的弧线,树干上立刻多了八个密集的弹孔,边缘的木屑还在簌簌往下掉。
“准头够劲!”杨森激动得脸通红,“换弹也快!比毛瑟强太多了!”
雷战拿起另一把m1,拆解、组装,动作快得像变戏法,不到半分钟就把枪拆成了零件,又原样装了回去。
“结构可靠,故障率低,适合山地作战。”他给出专业评价,“比AK便宜,性价比高。”
吴邪点头。昨晚他在系统商城里翻了半夜,AK自动步枪威力大,但每把要2000积分,五万多人全换下来是天文数字。
而m1加兰德虽然是半自动,却只要800积分一把,精度和可靠性都经过实战检验,最关键的是——它比日军的三八式强太多了。
每个士兵配一把m1,替换原来的毛瑟98K,班长以上多配一把驳壳枪。
机枪、迫击炮、山炮还是用原来的德械,子弹口径统一,后勤压力小。
溶洞外很快搭起了临时发放点。
消息像长了翅膀,不到半个时辰就传遍了整个峡谷,士兵们训练的劲头更足了,眼神总不自觉地往发放点瞟,连吃饭时都在讨论那支“不用拉栓的神枪”。
发放从第二天清晨开始,各营按顺序排队,士兵们交回手里的毛瑟98K,领走崭新的m1加兰德。
不少人拿到枪的第一件事,就是学着吴邪的样子压进漏夹,对着空地支棱几下,听着那“咔嗒”声笑得合不拢嘴。
三营的王铁山抱着新枪,在靶场试射了三梭子,弹着点比以前用毛瑟时密集了不少。
他红着眼圈对身边的士兵说:“娘的,要是南京保卫战时咱们有这枪,弟兄们能少死一半!”
士兵们纷纷点头,他们太清楚火力的重要性了,以前跟日军拼刺,往往是因为子弹打光了,有了这半自动步枪,能在远距离就把敌人压下去,谁还愿意傻乎乎地拼刺刀?
更让人兴奋的是军装的更换。
李发财指挥着后勤兵,把一摞摞迷彩服搬到发放点——那是丛林德斑迷彩,深绿、浅褐、土黄的色块交错,看着像极了峡谷里的岩石和草木。
“这衣裳……花里胡哨的,能行吗?”一个老兵摸着布料,有些犹豫。
他们穿惯了灰布军装,乍一看这迷彩,总觉得不像正经军装。
“怎么不行?”雷战恰好路过,指了指旁边的草丛,“穿上这个,趴在草里,五十米外看不出是人是石头。”
他说着,让一个士兵穿上迷彩服,钻进旁边的灌木丛,果然只露出个模糊的影子,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老兵们顿时服了,他们打了一辈子游击,最知道隐蔽的重要性,这迷彩服简直是为山地战量身定做的。
发放军装的场面比发枪更热闹。
士兵们脱下单薄的旧军装,换上崭新的迷彩服,裤子侧面有专门放刺刀的口袋,上衣的肘部和膝盖处都加了耐磨的补丁,连帽子都做成了带帽檐的样式,能挡挡阳光。
一个年轻士兵对着溪水照了照,兴奋地喊道:“班长你看!我像不像山里的豹子?”
班长笑着捶了他一拳:“像个屁!像雷霆小队的爷们!”
吴邪站在发放点旁,看着眼前这五千多个穿着迷彩服、扛着m1加兰德的士兵,心里涌起一股热流。
他们的脸上还有伤,手上还有茧,但眼神里的自信和以前截然不同——那是有了趁手武器、合身军装后,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底气。
杨森走到他身边,也换上了新军装,虽然不太习惯那花哨的颜色,却忍不住挺了挺腰板:“师长,您看这队伍,现在像模像样了。”
吴邪点头,目光扫过峡谷两侧的哨位。
雷霆小队的人早就换上了同款迷彩,此刻趴在悬崖上,几乎和岩石融为一体,只有望远镜的镜片偶尔反射出一点微光。
“像模像样还不够。”他的声音带着一丝凝重,“日军肯定在找咱们,等他们来了,就得让他们尝尝,什么叫真正的铁拳。”
午后,各营开始组织新武器训练。
m1加兰德的枪声在峡谷里此起彼伏,比以前密集了不少,却少了毛瑟枪那种沉闷的“哐当”声,多了几分清脆的节奏。
雷战带着队员们在旁边指导,纠正士兵们的持枪姿势:“枪托要顶实肩窝,不然后坐力能震得你胳膊发麻!”
“换弹时别慌,漏夹弹出会有响声,提前预判!”
夕阳西下时,训练暂时告一段落。士兵们坐在草地上,保养着新枪,迷彩服上沾着草叶和泥土,却没人舍得拍掉——他们发现,这迷彩沾了泥反而更隐蔽。
吴邪走到靶场,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弹壳,还有靶纸上那些密集的弹孔,嘴角忍不住上扬。
他知道,这些新武器、新军装,不仅仅是装备的更新,更是信心的重塑。
从南京突围出来的残兵,在这黑风口峡谷里,终于真正变成了一支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锐士。
夜幕降临时,峡谷里的篝火亮了起来。
穿着迷彩服的哨兵在营地边缘巡逻,枪上的刺刀在火光中闪着冷光。
远处的溶洞里,李发财还在清点剩余的物资,算盘珠子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吴邪站在崖边,望着外面漆黑的山林。
日军的追兵或许就在某个山口徘徊,或许正在调集兵力,但他现在一点都不慌。
他摸了摸腰间的m1加兰德,枪身还带着白天训练的温度,又看了看谷里那些亮着灯的营房,心里踏实得很。
这支焕然一新的铁拳师,已经准备好迎接任何挑战了。
黑风口的夜风吹过,带着草木的清香,也带着一丝硝烟的味道——那是属于胜利者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