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抚摸着一颗硕大的珍珠,无比羡慕地说:“太子殿下对姐姐真是大方,妹妹从未见过如此大的珍珠,这颗比贵妃寿宴上见到的那颗还要罕见。”
不论是见惯了奇珍异宝的沈宁,还是从小被娇生惯养长大的萧宁,并非多稀罕这些身外之物。
可她现在是身负血海深仇,经历过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萧宁。
她记得那时和阿宴在桃花村,身无分文,举步维艰的时候。
二人无银钱买肉,便日日去山上狩猎,打两只兔子他们只吃一只,留一只向村民换些米面。
那个春季恰好流行桃花色的罗裙,她喜欢的紧,每次见村长家的女儿穿着最新潮的款式出入,她眼中的羡慕之色溢于言表。
她本是集万千恩宠于一身的娇贵公主,锦衣玉食,无忧无虑惯了。
向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她,第一次体会到钱财的重要性,想到囊中羞涩,她索性闭门不出,只安下心将几只野兔喂肥。
原本阿宴眼中的她是林间歌声优美地夜莺,想唱就唱,自由自在;像山涧流淌欢快的清泉,潺潺蜷蜷,无拘无束。
然而,朝气蓬勃、活泼好动的她却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安静异常。
阿宴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于是他偷偷当掉祖传的玉佩,买了一匹她曾多次顿足凝视的布料。
那段日子苦并快乐着,她那时宁愿为他节衣缩食,挑灯做女红,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没有银子举步维艰。
后来阿宴发现有钱确实能让她更快乐,所以决定去多弄些银两,让她衣食无忧。
她清晰地记得那天早上阿宴不舍地说要离开三日。
可第二日的下午,她被父皇的人找到,被带回了皇宫,未来得及为阿宴留下只言片语。
后来她非常努力,却始终找不到对方,萧宁一直恼恨自己,为何喜欢那些身外之物,若非如此,阿宴不用离开。
他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不会被分开,也就没有后来的血洗皇宫,身死命殒。
从桃花村回来后,她身上总会带着昂贵的首饰,以及装的鼓鼓的荷包。
若万一遇到阿宴呢?
回宫后,萧宁开始学着经商,学着看账本,若有挣钱的能力,他们不必精打细算,不用把大把时间浪费在洗衣做饭上。
不过她记得洗衣做饭都是阿宴在做,她只是陪在一边听他讲她从未听过的趣闻。
沈楚楚看出萧宁走神,并未听到自己喜欢珍珠的话,她面色沉了沉,以为对方是沉浸在幸福里无法自拔。
于是沈楚楚缓缓靠近萧宁,扯了扯她的衣袖,见她回神,这才酸溜溜地小声说:“不知太子殿下的雄风,是否和他的财力一般雄厚?”
萧宁被惊住了,她自认为自己是不守规矩,不尊女德的人,也无法将“雄风”这种话挂在嘴边。
她看出沈楚楚不装了,并且打算破罐子破摔。只是她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家闺秀是怎地将这种词脱口而出的。
“姐姐不知,若妹妹想知道,姐姐替你问问。”
萧宁说完,直接转向北枫大声道:
“北侍卫,我家妹妹想知道殿下的雄……”
沈楚楚慌忙地捂住了萧宁的嘴,她没想到往日胆小懦弱、循规蹈矩的沈宁,大庭广众之下也敢说出虎狼之词。
她总觉着自从沈宁落水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得。
“沈二小姐想问什么?”
北枫一头雾水地问。
“北大人听错了,我只是说……说……殿下财力雄厚。”
沈楚楚磕磕绊绊地蒙混过关。
北枫闻言强忍住笑意,竟然还有人夸他们殿下财力雄厚的,东宫样样丰厚,就是财力和雄厚完全不友好,否则……
沈楚楚心中嫉妒的发疯,气的牙关紧咬,愤愤地想:三皇子绝对不会拿出这么多的聘礼,即便拿的出,也不会给她一个平妃。
为什么同为沈家女,她沈楚楚样样不如沈宁,穿的用的都是沈宁淘汰不要的,甚至婚姻大事也和她有天壤之别。
沈楚楚只顾生闷气,哪还能继续心平气和地欣赏光彩夺目的珠宝,况且看多了也不会属于自己,于是她一转身气急败坏地离开了。
这个时间太傅去当值,沈夫人忙生意,白天基本不在府中。
小翠只好问萧宁是否要准备赏银,萧宁点头道:“最好每人都有一份。”
小翠一听,连忙叫上秋香、秋月等几个小丫头,在短短的时间内准备了三百多份赏钱,每一个抬聘礼的小厮都分到一份辛苦钱。
反正她们小姐有的是银子,现在里子面子也都挣足了。
北枫提着沉甸甸地荷包,笑得合不拢嘴。
他没想到所有参与这趟差事的弟兄们都有赏银。
未来太子妃的格局与他家主子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
送走了北枫众人,萧宁吩咐小翠按照聘礼单逐一对照实物,将它们一一收到自己的库房。
她虽然觉着李景澈有些哗众取宠,但确实在一定形式上让她愉悦。
众人忙着整理聘礼,萧宁乐得清闲,她轻车熟路地扮作男子,插了一根价值连城的玉簪,将塞的鼓鼓的荷包放到袖中,一个人偷偷溜去街上。
南越的都城郡阳是远近闻名的大都市,萧宁逛了两条街,发现郡阳城确实如传言那般盛况空前,比北燕的京城丰都繁华了不止几个档次。
这里冬暖夏凉,气候温暖宜人,远比干燥寒冷的北燕更适合居住。
长安大街平整宽阔,两旁大院商铺罗列,茶楼酒肆林立,一直延伸至看不见的尽头。
街上路人形形色色,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孩童的嬉笑吵闹声,声声入耳;商贩的吆喝讨价声,声声不绝。
好一派热闹的人间烟火气。
萧宁左手拿着一串让人垂涎欲滴的糖葫芦,右手拿着一个兔子形状的糖人吃的不亦乐乎。
她边吃边悠然自得地徜徉在街头,瞅瞅这个,瞧瞧那个,看什么都稀奇。
这是她穿来后第一次真正地逛郡阳城,也是萧宁上一世未曾实现的梦想。
她年少时想要一睹异域风采,遍览佳人才子;有了心仪之人后,开始向往与之携手踏山川隽水,尝人间美食。
正当萧宁沉浸在小摊上琳琅满目的商品时,突然被对面疾驰的人撞了一下,她回头瞅了一眼衣衫褴褛的消瘦背影并未计较。
待她放下手中的物品,走了几步,立即意识到什么,伸手一摸,原本沉甸甸的荷包不见了。
坏了——刚才撞她的那个是小偷。
还好她刚才看了一眼,记住了那人的背影。
她当即转身从人群里找寻刚才那个褴褛的身影,果然他已奔跑到十几米开外的人流中。
“别跑,还我的荷包。”
萧宁急忙追上去,那是她今日快活的资本,丢了就只能扫兴地打道回府了。
街上人流量大,小偷不便逃跑,他只好转身进了一个小巷子。
萧宁在其身后紧追不舍。
瘦骨嶙峋的人怎有力气跑这么快,萧宁埋怨地想着,纵使她早已气喘吁吁,可二人之间仍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抓小偷,有人偷东西。”萧宁边跑边大声喊,希望能有人帮着拦住,她实在是跑不动了。
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突然巷子的另一头像是从天而降了一个身材高挑的男子,立即挡住了小偷的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