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冷云浣在公安局办公室见到陈志强时,他一脸沧桑,黑眼圈比国宝还重三个度。
估计厚涂粉底液都盖不住。
“陈队,您这是咋滴了?”
冷云浣一脸你是不是昨晚去偷鸡了的八卦表情。
陈志强也没什么心情跟她计较,强打精神问,
“丫头,啥事儿,你说,我一会还得去蹲坑。”
冷云浣挑挑眉,
“我的传家宝翡翠手镯昨天在大马路上被人抢了,那四个人说是为白启辰出气的。”
“啊!!!”
市里出了个碎尸案,一家三口被灭门了,尸体经过蒸煮后,剁成了肉馅……
陈志强昨晚在犯罪嫌疑人楼下埋伏了一晚上,发现不是他。
一夜没合眼,一早刚回警局,就被局长叫去办公室,指着鼻子骂了半个多小时。
这会儿脑瓜子嗡嗡滴。
突然听到冷云浣嘴里,提起白启辰的名字,还有点反应不过来。
“给谁出气?”
“那个敌特?”
“不是,姑娘,这可是大事儿啊!!”
陈志强一秒就清醒了。
他们市局是协助了军方和国安局的清剿行动的,确保万无一失,军方才离开的,怎么这还有漏网之鱼呢?
这可是大事儿啊!
再说冷云浣提供线索是保密的,就连白启辰自己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栽的。
所以怎么会这么直接找到冷云浣头上呢?
“你还记得那四个人长什么样子不?”
陈志强立刻就精神了。
冷云浣递出手上的画像,还有传家宝的样子也画了出来。
“昨天是我大意了,吃饭的时候有点热就撸起袖子,露出了镯子。”
“我平时也是不戴的,但最近总能梦见我太奶,她老人家在梦里总说我最近有一劫,我这不就带上了。”
“可能被他们盯上了,我后来想回招待所,迷路了,被他们堵住,抢了手镯。”
说着冷云浣指了指络腮胡子的画像,
“就是这个人,提起了白启辰。”
陈志强二话不说,拿起画像就去喊人了,巧的是,等人到齐,冷云浣发现还是上次在公共汽车上遇到的那三个年轻公安。
两男一女。
“胡丽英你认识了。”
陈志强一边往外走,一边给冷云浣介绍,
“高个子的叫王超,矮个子的叫马浩。”
冷云浣脑子里画了个大大的问号?
王朝马汉?
几人上了警车,直接奔着小院去了。
这会儿,络腮胡子四人也奔着小院去了。
昨晚吓坏了,今天一早才反应过来不对劲儿。
这女的太邪性,几人都担心东西。
毕竟那可是这半年的进项,而且不是他们自己的,还有上面人的呢!
这要是有什么闪失,他们也都不用活了。
然后两拨人前后脚到了小院。
络腮胡四个先到的,进屋一看心凉半截,破口大骂。
才骂了两句,就被警察堵屋里了。
抓的十分顺利。
四人连反抗都没反抗。
因为他们突然觉得进局子,比在外面安全很多。
陈志强进屋一看,翡翠镯子已经碎了,跟冷云浣画的完全对得上。
人赃并获,直接带回局里审问。
当问起他们四人是否承认抢劫冷云浣的事实时,四人四脸茫然。
陈志强觉得他们在抵抗。
于是换了个角度,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白启辰的?
四人面部表情都有不同程度的松动,眼看都认识,必然有鬼。
但革委会的这事儿是不合规矩的,所以他们完全不敢提买卖抄家物品的事儿。
陈志强在四个审讯室里来回走了几回,就从昨晚被大黑吓尿裤子的那个人嘴里诈出了实话。
不过他说的陈志强只选择性的信了两句,
第一句他们是革委会的狗。
第二句白启辰要买陆教授手里的大豆培育资料。
剩下什么仙女姐姐带着白素贞下凡,并且跟白启辰是一伙的……
他一个字都不信。
想混淆视听那也说的靠谱点,问他仙女姐姐长啥样,他说腮帮子可大了,国字脸,还有斑……
这不胡扯吗?
都能使唤动白娘子这种千年蛇妖了,那还不能给自己瘦个脸,祛个斑?
净瞎扯!!
不过陈志强已经获得了有用的信息,他立刻上报,要求把鲁德邦一家保护起来,敌特的手已经伸到有关部门了。
这才是冷云浣这次报警的目的。
见目的达到了,冷云浣就准备脚底抹油,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了。
结果绕过了陈志强,没躲过胡丽英。
“冷知青,国营饭店又有飞龙汤了,我请你啊!”
冷云浣一歪头,笑眯眯的问,
“无功不受禄,为啥要请我吃饭啊?”
胡丽英抿了抿嘴,看向走廊转角处,王超和马浩讪讪的挠着后脑勺走了出来。
“你看你,才说了一句话就把我们俩都暴露了。”
胡丽英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好,低着头看着自己脚尖不说话。
“那什么,我们想跟你请教下碎尸案。”
王超不太好意思的开口了。
“跟我?”
一听碎尸案,冷云浣一点去吃飞龙汤的想法都没有了。
“我又不懂破案,你们问错人了。”
冷云浣准备转身,又被马浩拦住了。
“主要是,我师傅一家十一口,还挤在一个院子里,就三间房太不方便了。”
“这案子要是破了,年底分房,肯定有我师傅的,他就不用天天打地铺了。”
“师傅他年轻时为了救人,受过腰伤,夏天还行,冬天睡地上天天犯病。”
三个人一人一句,冷云浣也想起了剧情里关于陈志强的寥寥几笔。
是个功勋警察,一辈子兢兢业业的。
再想想早晨见到陈志强时的样子。
想起那句无数次让她泪目的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还不是因为有人负重前行。
冷云浣收回了迈出去的腿。
“案卷给我看看。”
三个人喜出望外,鬼鬼祟祟的带着冷云浣进了档案室。
碎尸案的案卷真的不太好看。
冷云浣尽量不看照片,只看文字记录,尤其是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各种口供。
半个多小时后,她找到了书里提到的那个名字李伟。
很普通的名字,人也很普通,这不是他第一次灭门碎尸,也不是他最后一次这么干。
原书中提到这个人,是为了给温雪娟送功劳用的。
一个杀人不眨眼,连不满周岁的孩子都不放过,把尸体蒸煮后剁成肉馅的亡命之徒,爱上了女企业家……
就特么大写的离谱!!
然后为了心爱的人去公安局自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当然是帮女主把主要竞争对手一家杀害后。
书中还写到李伟执行枪决前,写下了一封遗书,上面只有六个字:温雪娟我爱你。
怎么说呢?
不寒而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