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这一搬家,动静可不小,就跟一块大石头“噗通”一声砸进了胡同这潭平静的死水里,把邻居们惊得晕头转向。
李大爷被一群人围着,讲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虽说他刻意压低了声音,可话里的惊叹怎么都藏不住。
“还能是谁家呀?就是沈家!老吴你还不知道这事儿?”
“金家老爷子平反后,根本不想在这伤心地待着了!人家儿子在港城催得急,就想要现钱,而且还只要美元!”
李大爷一拍大腿,咂咂嘴说:“我的老天爷呀!美元啊!谁见过那玩意儿?可沈家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当场就拍板成交了!这不,今天就住进来了嘛!啧啧……这叫啥?这就叫命啊!”
“美元?!”
这俩字就跟两根烧红的钢针似的,“嗖”地一下扎进了吴老爷子的耳朵里。
他脑袋“嗡”的一声,感觉整个脑子都炸开了。
一股又腥又甜,还带着铁锈味的东西,“咕噜”一下从胃里往上翻,直冲到嗓子眼儿。
这几天,为了凑够买金家院子的美元,他在黑市上低声下气,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甚至把老婆子压箱底的几个金镯子、金首饰都忍痛抵押出去了!
结果呢?
结果沈家轻轻松松就拿出了足额的美元,就跟没事儿人似的把院子给买下来了?!
这还怎么争?拿什么去抢啊?!
“噗——!”
一口滚烫的黑血再也憋不住,“哗”地一下从吴老爷子嘴里喷了出来!
温热的血点子溅了旁边的孙子狗蛋一脸。
“爹!”
“爷爷!”
吴老大和狗蛋吓得魂都飞了,手忙脚乱地把软得像烂泥一样的老爷子架回屋里。
吴老爷子瘫在炕上,脸色灰得跟纸似的,手指哆哆嗦嗦的,死死指着窗外金家的方向,喉咙里发出像破风箱一样“嗬嗬”的喘气声。
他脑子里,翻来覆去就只有一个画面。
金家西厢房,墙壁夹层里,那个被他伪装成实心墙的密室。
那可是他几十年的心血啊!
是他后半辈子荣华富贵的唯一指望!
都说狡兔三窟,他在沈家地洞里藏的东西没了,本以为金家这边万无一失,谁能想到沈家半路杀出来,把他的希望全给毁了!
这哪是普通的事儿啊,这简直就是把他吴家的根都给刨了!
“……强盗……”
两个字从他牙缝里挤出来,浑浊的眼球上很快布满了像蛛网一样的血丝。
“我的紫檀案……我的元青花……我的……我的全部家当啊!”
“爹!您别急!咱们报警!对,报警抓他们偷东西!”吴老大急得在屋里直转圈。
“报个屁!”
吴老爷子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反手“啪”地一巴掌狠狠扇在儿子脸上,眼神凶得像要吃人。
“你怎么说?说那东西是咱们偷偷藏进去的?你想让全家老小都去吃枪子儿吗?!”
“现在那是人家的房子!东西在人家屋里找到,那就是人家的!”
他气得身体不停地抽搐,一股绝望和怨毒的感觉,就像无数只冰冷的手,紧紧抓住了他的心脏。
沈家!
沈家这是要把他吴家往绝路上逼啊!
与此同时,金家大院里。
沈君兰看着家人满脸高兴地搬运行李,目光平静地打量着眼前这座崭新的家。
厚重的朱漆大门敞开着,阳光照满了整个庭院,青石板路被晒得暖乎乎的。
“哇!这院子好大呀!”
“快看!还有海棠树呢!”
孩子们欢呼着冲进院子,在宽敞的院子里撒欢跑着。
沈君兰表面上看着这一切,可意识早就像无形的潮水一样,一下子涌进了院子的每个角落,悄无声息地渗透到每一寸砖石和泥土里。
嘿,还真有惊喜。
她的精神力扫到西厢房最里面那间杂物间时,清楚地“看”到了墙壁夹层后面,有一个伪装得特别好的地下密室。
密室不大,但是里面塞得满满的。
有几个半开着的樟木箱子,油纸包着的卷轴散落在一旁,隐隐约约能看到“仿唐寅”的字迹。
墙角堆着几个青花大罐,那釉色看着又亮又润,画工也精细,在黑暗里透着一层暗暗的光。
最显眼的,是一张特别大的紫檀木雕花大案,还有两把配套的太师椅。
那木料油润润、黑乎乎的,雕工特别精细好看,就算上面蒙着厚厚的灰尘,也挡不住那种让人惊艳的贵气。
旁边还歪着几个明德铜香炉,和一座造型很古朴的青铜鼎。
紫檀大案,元青花罐,一箱箱的古画卷轴,还有好几尊青铜器……
沈君兰的意识在这些价值连城的宝贝上扫过,心里一点波动都没有。
这种藏东西的手段,她太熟悉了。
就是吴家那老家伙常用的。
她的精神力一点没停,就像一道无形的闪电,“唰”地一下就穿过胡同,直接把斜对门那座阴森的院子给罩住了。
巧了,这时候,吴老爷子那怨毒到极点的嘶吼,清清楚楚地传进了她的脑子里。
“去!找那个要价最狠的李老道!”
“告诉他!我吴老三出双倍的价钱!我把我这条老命都押上!”
“我要他沈家……意外死绝!”
“我要这金家大院,变成一座谁也不敢住的凶宅!”
听到这话,沈君兰眼睛里寒光一闪。
想让我全家死光光?
还想把我的宅子变成鬼宅?
行啊。
她心里念头一转。
西厢房密室里,那满满一屋子被吴老爷子当成命根子的宝贝,眨眼间就消失得干干净净,全被她收到空间里去了。
这就叫釜底抽薪。
一点都没留。
做完这些,她才把精神力收回来,就好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一样。
她转过头,对正兴奋得搓着手的沈兴业说:
“现在去找陈工头,把人调过来,先打扫打扫,大家选好房间安顿下来。”
“好嘞妈!我这就去!”沈兴业答应一声,脚步匆匆地走了。
很快,整个院子里就充满了人来人往的声音,热闹起来了。
到了傍晚,新家已经被收拾得整整齐齐。
赵丽梅和林岚两位儿媳,在宽敞得能跑马的新厨房里大显身手。
红烧肉炖得又软又烂,油焖大虾红通通、亮闪闪的,白切鸡配上特制的酱料,还有一锅热气腾腾的排骨汤,那香味浓得都快把房顶冲开了。
一家人围坐在崭新的八仙桌旁,连大黄狗都放出来了,在院子里撒欢跑了一阵,然后乖乖地趴在桌子下面,摇着尾巴。
这顿乔迁宴,可是他们回到京城后,吃得最踏实、最丰盛的一顿饭。
“来,大家都多吃点!以后咱们就在这儿安家啦!”张博文举起酒杯,脸红红的。
“对!以后天天都有肉吃!”沈兴业啃着排骨,含含糊糊地喊着。
浓郁的肉香混合着饭菜的香味,从开着的窗户飘出去,顺着胡同弥漫开来,那香味霸道得很。
左邻右舍的人闻到这味儿,一个个都忍不住直吞口水。
王婶刚骂完自家男人,闻到这香味,心里那股酸水“咕噜咕噜”直往上冒,一拍大腿。
“杀千刀的!这是把全聚德搬回家了吗?!”
李大爷的儿子正喝着没滋没味的稀粥,被这肉香一熏,气得“啪”地一下把筷子摔了。
“操!还让不让人活了!”
整条胡同里,都弥漫着一股羡慕嫉妒恨的酸味儿。
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沈君兰,只是安安静静地给孙子孙女们夹菜,眉眼间特别平和,就跟啥事儿都没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