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乐瑜是被灶间的香味馋醒的。
窗外的天刚蒙蒙亮,她揉着眼睛坐起来,炕边的空枕头上还留着点余温——沈建军天不亮就去公社训练场了,临走前替她掖了三次被角,动作笨笨的,却让她心窝子暖了一整夜。
“醒啦?”林薇端着个粗瓷碗掀帘进来,辫子上还沾着点面粉,“快尝尝我新蒸的红糖糕,放了昨天买的桂花糖,甜得很!”
温乐瑜接过碗,咬了一口,软糯的糕体裹着桂花的香,甜丝丝的暖意从舌尖淌到心里。她看着林薇额角的汗珠,突然想起书里写的——原主和林薇最后都没熬过下乡的冬天,一个染了风寒,一个跟人起冲突被打伤,结局惨得很。可现在,林薇正叉着腰抱怨沈建斌抢了半盘糕,脸颊红扑扑的,哪有半分悲情的影子?
“快吃呀,发啥呆呢?”林薇用筷子敲了敲她的碗沿,“等会儿要去后山采蘑菇,沈建斌说那边有片松树林,蘑菇长得老肥了,采回来给你炖鸡汤补补。”
温乐瑜小口嚼着糕,小声问:“你不怕……婆婆说吗?”书里的沈母最忌讳媳妇“不务正业”,上次林薇买雪花膏就被骂了半天。
“她敢!”林薇把袖子撸到胳膊肘,露出结实的小臂,“昨天我把攒的钱给她买了双新布鞋,嘴甜了两句,她今早还给我盛了碗鸡蛋羹呢。”她凑近了些,压低声音,“对付这种老太太,就得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我爹当年在村里当队长,对付刺头就这招。”
温乐瑜眨眨眼,突然觉得林薇说的“干”字,原来藏着这么多门道。
正说着,沈母端着洗衣盆从院门口经过,看见温乐瑜手里的红糖糕,板着脸道:“少吃点甜的,牙会坏。乐瑜身子弱,多喝点粥。”说着竟转身进灶房,端了碗小米粥出来,还卧了个荷包蛋。
林薇冲温乐瑜挤了挤眼,用口型说“看吧”。
吃过早饭,两姐妹挎着竹篮往后山走。沈建军不知啥时候跟了上来,手里拎着把柴刀,闷声说:“后山有野猪,我跟你们去。”温乐瑜的心跳瞬间快了半拍,低头看见自己布鞋上沾的泥点,突然想起昨天他帮自己擦鞋时,指尖不经意碰到她脚踝,两人都像被烫到似的缩回手。
林薇在后面拽了拽她的辫子,促狭地笑:“装啥害羞,人都跟来了。”
沈建斌扛着个大竹筐追上来,嘴里嚷嚷:“等等我!我带了新做的捕兽夹,要是真遇着野猪,咱今晚吃野猪肉!”话没说完,就被林薇一脚踹在屁股上:“少吹牛,上次见着只兔子都被吓得摔进沟里。”
四人说说笑笑往山上走,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地上,像撒了把碎金。温乐瑜走得慢,沈建军就故意落在后面,用柴刀劈开挡路的荆棘,时不时扶她一把。走到松树林时,林薇眼尖,一眼就瞅见树根下簇着片白蘑菇,兴奋地扑过去:“快看!是松蘑!炖鸡汤绝了!”
她动作极快,手指翻飞间就采了小半篮,沈建斌在旁边拍手:“我媳妇真厉害!比村里采蘑菇的王大娘还快!”林薇回头瞪他:“那是,也不看是谁媳妇。”嘴角却扬得老高。
温乐瑜学着采了几朵,不小心被蘑菇根的刺扎了手,“嘶”了一声。沈建军立刻蹲下来,抓过她的手翻看,指尖轻轻碰了碰她的伤口:“别动,有刺。”他从口袋里摸出块干净的手帕,小心翼翼地替她挑刺,呼吸落在她手背上,有点痒。
“好啦好啦,别秀恩爱了!”林薇抛过来个苹果,“沈建斌刚摘的,甜得很。”
沈建军把苹果塞给温乐瑜,自己拿起柴刀劈了根粗树枝,削成根光滑的木棍递给她:“拄着,别摔了。”
正采得热闹,沈母突然在山下喊:“建军!建斌!快回来!公社来人了!”
四人赶紧往山下跑,只见院门口停着辆绿色吉普车,公社书记正站在院里,手里拿着张红纸。看见沈建军,书记笑着迎上来:“建军啊,好事!县里批了知青名额,你媳妇和林薇妹子不用下乡了!”
温乐瑜脑子“嗡”的一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书里写她俩因为没背景,第一批就被划进了下乡名单,在农场累得半死。
“真的?”林薇抢过红纸看,突然跳起来抱住沈建斌,“我不用去挖土豆了!”
沈母也愣了,随即眉开眼笑,拉着书记的手不停道谢,转头瞪了沈建斌一眼:“还愣着干啥?杀只鸡招待书记!”
沈建斌乐呵呵地应着,却被林薇拽到一边:“傻乐啥?是沈大哥托人办的吧?”她瞥了眼正在给温乐瑜擦汗的沈建军,“你哥对你嫂子可真上心,回头你也学着点。”
沈建军听见了,耳根微红,却没否认。温乐瑜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砰砰直跳——她想起昨天夜里,他坐在灯下写申请,她问写啥,他只说“给你俩办点事”。
中午的鸡肉炖蘑菇格外香。书记喝了两杯酒,拍着沈建军的肩膀说:“你在部队立过功,申请里写的情况,县里很重视。以后好好干,我看你这媳妇知书达理的,正好帮你管管文书工作。”
温乐瑜脸一红,沈建军却接话:“她胆子小,做不了这些。我让她在家歇着,我养得起。”
林薇差点把嘴里的鸡骨头喷出来,用脚在桌子底下踢了沈建斌一下,示意他学着点。沈建斌立刻挺直腰板:“我也养得起我媳妇!我媳妇力气大,能帮我扛柴火!”
满桌人都笑了,沈母看着两个儿媳,眼里的挑剔渐渐化成了柔和。温乐瑜偷偷看沈建军,他正往她碗里夹鸡腿,对上她的目光,嘴角悄悄翘了翘。
午后,沈建军去公社了,林薇拉着温乐瑜坐在炕头算钱。“你看,”林薇翻着个小本子,“这是咱卖蘑菇攒的钱,加上沈建斌偷偷塞给我的,够买台缝纫机了!等机器来了,咱开个小裁缝铺,就做你设计的那些小裙子,肯定能卖火!”
温乐瑜看着本子上歪歪扭扭的数字,突然觉得,书里的结局早就被她们踩在脚下了。那些“早死”“苦役”的预言,在她们撸起袖子的“干”字里,碎成了阳光下的尘埃。
“对了,”林薇突然想起什么,从怀里掏出个红布包,“这是我找到的,原主藏的。”里面是张泛黄的照片,一个眉眼和温乐瑜很像的女人抱着个婴儿,背后写着“1968年,于北京”。
温乐瑜的心跳漏了一拍——她穿的这本书里,根本没提过原主的身世。这难道是……真假千金的线索?
院门外传来沈建军的声音,他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个布娃娃,是县城供销社最贵的那种,扎着两条麻花辫,像极了温乐瑜。
“给你的。”他把布娃娃塞给她,有点不好意思,“书记说,城里姑娘都喜欢这个。”
温乐瑜抱着布娃娃,看着沈建军被阳光晒得发红的脸颊,突然大声说:“沈大哥,我想试试做文书工作。”
沈建军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好,我教你。”
林薇在旁边拍着手笑:“这就对了!咱不光要过日子,还要过好日子!”
窗外的麻雀叽叽喳喳落在晾衣绳上,叼走了片刚晒的红薯干。温乐瑜低头蹭了蹭布娃娃的辫子,心里甜得像揣了罐蜂蜜。她和林薇的故事,才不是书里写的悲情剧本,是两个姑娘手拉手,在这热气腾腾的八零年代,把错嫁的乌龙,过成了最圆满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