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哥……”
任乐松再也忍不住,他低下头,用手背狠狠抹了一把脸。
温热的液体瞬间沾满了手背。
他哽咽着,断断续续地开口。
“您……您不知道……”
“在跟您干之前,我老婆都快跟我离婚了。”
“我开了两次厂,倒了两次,欠了一屁股债,亲戚朋友看见我都躲着走。”
“我爸妈为了帮我还债,把养老的房子都给卖了,自己去租了个小单间。”
“那段时间,我真觉得天都是灰的,活得不像个人。”
他抬起头,通红的眼睛里,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和无与伦比的感激。
“是您,是您把我从泥潭里拉上来的。”
“您一个月给我开五万的工资,我拿到钱的时候,手都是抖的,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我把债还了,给我爸妈重新租了个大点的房子,我老婆也不跟我闹了。”
“我儿子也能抬起头跟同学说,我爸是个厂长,不是个欠钱不还的窝囊废。”
“周哥,五万块,够了,真的够了!我不要您再给我涨工资了。”
“您让我干什么都行,只要您还用我,我任乐松这条命,以后就是您的!”
他猛地站起身,对着周楚,深深地鞠了一躬。
周楚没有去扶他。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男人,任由他宣泄着积压已久的情绪。
直到任乐松直起身子,周楚才递过去一张纸巾。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
“跟着我,以后只会越来越好。”
他从随身的包里,拿出几张被撕下来的纸,推到任乐松面前。
“工资的事以后再说,你先看看这个。”
任乐松接过那几张纸,有些疑惑。
纸张的质感很特殊,上面印着清晰的服装款式图。
每一款衣服下面,都标注着详细的尺寸和用料建议。
只是在款式图的右下角,有一块被人用涂改液刻意涂抹掉的痕迹。
任乐松的目光刚一落到图纸上,瞳孔就骤然收缩。
作为在服装行业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人,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些款式的分量。
第一款,机能风拼接夹克,大胆的撞色,解构主义的剪裁,细节处充满了未来感。
第二款,国风刺绣卫衣,将传统的祥云和瑞兽图案,用一种极其新潮的像素化风格重组,既有古典韵味,又完全击中了当下年轻人的赛博审美。
第三款,宽松剪裁的工装裤,口袋的设计极具巧思,实用性与时髦感达到了恐怖的平衡。
…………
他的手开始颤抖,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呼吸越来越急促。
“这……这些设计……”
“我的天……周哥,这些款式要是做出来,绝对会爆!每一款都能爆!”
他像是捧着什么绝世珍宝,眼睛里射出狂热的光芒。
“这是哪个顶级设计师的手笔?这简直就是……就是未来的流行趋势!不,这就是在定义趋势!”
周楚身体向后靠在沙发上,双臂环胸,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你觉得,这个设计师怎么样?”
“天才!绝对是百年一遇的天才!”
任乐松毫不犹豫地给出了最高的评价。
周楚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不好意思。”
“你说的那个百年一遇的天才,正坐在你对面。”
任乐松:“……”
空气再次变得安静。
任乐松的表情,经历了一个从茫然,到震惊,再到狂喜的剧烈变化。
他张大了嘴,指着图纸,又指了指周楚,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您……您是说……这些……是您画的?”
周楚摊了摊手。
“如假包换。”
任乐松倒吸一口凉气。
他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被刷新了。
他这位年轻的老板,不仅有钱,有眼光,有魄力,居然……还是个顶级的设计鬼才?
这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周楚没有给他太多震惊的时间,继续抛出重磅炸弹。
“这些设计,只是第一批。”
“我只有一个要求,立刻,马上,用最快的速度去申请专利。”
“然后,开足马力,给我生产出来!”
“我们自己的品牌,就叫‘风潮’。”
“至于星耀饰品那边……”
周楚的眼中闪过一丝锋利的光。
“该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国潮了。”
深市,君悦酒店,三楼“荷风”包厢。
包厢里的气氛很怪。
精致的骨瓷餐具沉默着,昂贵的勃艮第红酒也无法让空气热络起来。
这是一场心照不宣的鸿门宴。
慕容千雪安静地坐在原位,指尖无意识地划过高脚杯冰冷的杯壁。
今天是她大学宿舍的姐妹聚会。
两年未见,曾经睡在上铺和下铺的姐妹们,终于重聚。
但这场聚会,和她想象的完全不同。
她对面,是宿舍老大李青禾,和她的男朋友。
旁边,是老二王杏雨,和她的男朋友。
再旁边,是老三周荞穗,以及她的男朋友。
六个人,三对情侣,言笑晏晏。
唯独她,形单影只。
李青禾端起酒杯,冲慕容千雪笑了一下,那笑容却不及眼底。
“千雪,咱们可算又见着了,今天必须多喝几杯。”
她语气热情,眼神里却全是审视。
“对了,你男朋友呢?这么重要的场合,怎么没带过来让姐妹们瞧瞧?”
王杏雨立刻接过话,声音里带着一种刻意表演出的体谅。
“青禾你怎么说话呢,千雪的男朋友肯定是日理万机的大忙人呀。”
“哪像我们家这个,就知道黏着我。”
她嘴上在抱怨,脸上的甜蜜却快要溢出来。
周荞穗也跟着开口,声音柔弱无骨。
“是啊,千雪你别往心里去,我们就是好奇嘛。”
“其实一个人也挺好的,多自在。”
话音刚落,李青禾又将话头扯了回去,看似不经意地补了一刀。
“话是这么说,可这毕竟是毕业后第一次正式聚会。”
“不带男朋友来,总让人觉得……是不是没把我们当姐妹?”
这句话很轻。
却让慕容千雪的心脏猛地一抽。
她放在桌下的手,攥紧了。
她懂了。
她们是故意的。
大学四年,她的家境始终是宿舍里最好的。
当她们还在为几百块的生活费算计时,她已经用上了最新款的手机,买着专柜的包。
那时的友谊或许纯粹,可一旦踏入社会,一切都变了味。
曾经被家境掩盖的差距,被现实无情地撕开,放大。
她们三人留在深市,拼尽全力站稳脚跟,找到了自认为不错的归宿。
而她,依旧是那个需要她们仰望的“慕容大小姐”。
所以今天,她们不约而同地带来了各自的男友。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示威。
她们要用自己拥有的“幸福”,来刺痛她这个家境优越的“孤家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