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抚司大牢的偏厅内,火光摇曳,映得桌椅器物都蒙着一层昏沉的光。
任天野翘着二郎腿,闲适地靠在上首的座椅上,面前的长桌上摆满了荤素菜肴,甚至还温着一壶酒,香气在沉闷的牢狱中显得格外突兀。
他抬眼扫向坐在下方石凳上的萧景渊,对方虽身着囚服,却依旧脊背挺直,眉眼间不见丝毫颓态。
任天野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袖口,语气带着几分似笑非笑的轻慢:“萧世子,您说您这般跟我耗着,有什么意思?”
“我反正是无所谓,我有的是时间,干的就是这营生,就和你上阵打仗一样,刑讯逼供就是我的分内之事。”
他顿了顿,目光落回满桌饭菜上,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如今天色也黑透了,我这顿晚膳,能有萧世子作陪,倒真是我的荣幸。”
“你若是一直不肯开口,不肯认,那咱们就只能慢慢耗着。”
“今日仵作已经勘验过了,孟家小姐已非完璧之身,她在遗书上,指名道姓的说,她在卫国公府的时候,就同你有了首尾,你既然不认,那就得证明不是你干的证据才行啊?”
萧景渊冷笑一声,冷声道:“该说的我今日都说过了,我只把她当妹妹,她在国公府有自己的院子,这你可以随便询问国公府的下人,至于她为何不是完璧之身,我哪里知晓?国公府又不是只有我一个男人,怎么就能证明是我干的?”
任天野刚拿起筷子的手顿在半空,随即放下,脸上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萧世子,你这话乍一听,倒像是有几分道理,可真要细究起来,却站不住脚。”
“首先,孟小姐是寄住在国公府的表小姐,算得是国公府的半个主子,有自己的院子不假。但你想想,国公府上下,能被称作‘主子’的男子,除了你父亲卫国公,便只有你和你弟弟萧景煜。”
“你这表妹在府中住了三年,可不是三天——这三年里你不在京中,她同你弟弟虽都在府中,却从未传出过半点不妥;这足以说明,你这位表妹并非不知礼数的女子,反倒是个恪守闺训、懂分寸的。”
“既如此,她又怎会平白无故在遗书上攀咬你?”
“她连你弟弟都看不上,跟府里的下人就更不可能了。”
“便是寻常官宦府邸都讲究前后院分明,女子居住的院落,男小厮向来是绝不能踏足的。”
说到此处,任天野故意顿了顿,目光紧盯着萧景渊,语气带着几分玩味:“这就有意思了。她在国公府住了三年都相安无事,你回京后,也没让她回自己家,依旧让她好好住在府中。”
“既然如你所说,你只把她当妹妹,与她并无男女私情,那她在府中住得好好的,怎么就那么赶巧——你那晚在宫宴上,前脚刚和将军府的小姐定下亲事,第二日便急着把表妹送回了孟府?这又是为何?”
萧景渊沉默着,指尖在膝头微微收紧。
他与任天野虽同朝为官,实则并无多少交集。
只是早有耳闻,任天野此人极有手段,行事又狠辣果决,且性格孤立,不和任何官员走动,故而深得陛下信赖,才年纪轻轻便坐稳了镇抚司指挥使的位置。
以前也知道他因为云姨娘的事,时不时的找国公府的麻烦,挤兑萧景煜。
他是武将,驻守漠北,和任天野一个在京,一个在外,之间还真就没共过事,可今日,他也不得不承认,任天野确实是个刑讯逼供的好手,三言两语就把你往沟里带。
他虽然厉害,可萧景渊也不是傻子,他常年审讯细作,自然也是各种高手,所以,面对任天野,他说话自然也是万分谨慎。
“萧世子怎么不说话了?”任天野目光紧逼,语气带着几分咄咄逼人。
“你为何不早不晚,偏在圣上给你和将军府小姐赐婚后,突然要把孟小姐送回府中?”
不等萧景渊开口,他又道:“难道不是你与表妹早有情愫,却又看中了穆家小姐?偏穆家小姐要求,若要娶她,便不许你纳妾。你左右为难,没了法子,只能先打发了孟家表妹?”
“你表妹失了清白,自觉无颜见人,故而当晚便写下遗书,字字句句都在斥责你——为了新欢弃了旧爱,为了娶将军府的小姐,生生抛下了她这个痴心等你三年的表妹?”
萧景渊抬眸看向任天野,语气平静,没有丝毫慌乱:“任指挥使这话,看似环环相扣,实则全凭臆断。”
“先说送表妹回府 —— 圣上赐婚当日,我母亲便找我商议,说穆家小姐出身将门,行事端正。“
“孟家表妹既已在国公府住了三年,如今我亲事已定,按京中世家规矩,未婚女婿的外家表妹,本就不该在府中长住,这是为避‘瓜田李下’之嫌,也是对穆家、对孟家的尊重,府中老管家、母亲身边的嬷嬷都能作证,此事从头到尾,皆是按规矩行事,何来‘打发’一说?”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任天野,继续道:“再说‘情愫’与‘纳妾’—— 穆家小姐是否容我纳妾,是我与她的事,何来‘为娶她而弃表妹’?
何况孟表妹是我母亲的内侄女,我待她素来是表兄对表妹的礼数,她住府三年,每日晨昏定省,从不逾矩,府中下人都知,我回来这些时日,与她见面,要么是在母亲的正厅,要么是有其他兄弟姐妹在场,从未有过单独相处之时。
任指挥使若不信,尽可去查国公府问寻,看看是否有半分‘私情’的痕迹。”
“至于她的遗书,我无从解释她为何攀咬我,但‘失清白’与‘斥我弃旧爱’本就矛盾 —— 若真如她所写是‘为我失身’,我既已与她有私,何必在赐婚后急着送她走?反倒该想法子安置她,这岂不是自露马脚?平白横生枝节。”
任指挥使审案多年,总该明白,不合常理的‘指控’,本就当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