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的氛围堪称诡异。
沈茹吃得毫不客气,动作优雅却速度不慢。餐桌上只有碗筷轻微碰撞的声音,以及沈茹偶尔满足的细微喟叹。
她似乎心情颇佳,偶尔瞥向对面埋头苦吃的路秋,唇角勾起若有若无的笑意。
终于,沈茹放下筷子,用餐巾优雅地按了按嘴角。只见她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抽出一份打印整齐、装订好的文件。她脸上带着无懈可击的甜美笑容,两根手指捏着文件,轻轻推到路秋面前的桌面上。
“喏,”沈茹的声音带着一丝慵懒的娇俏,尾音微微上扬,”看看?我连夜准备的,热乎着呢。”
路秋心头警铃大作!几乎是同时,她也放下了筷子,目光落在那份文件上。
封面上几个加粗的宋体字瞬间映入她的眼帘:
【路秋女士与沈茹女士同居期间行为规范及权利义务协定】
路秋:”……?”
她的脑子有瞬间的空白。行为规范?权利义务?同居……协定?!
一股荒谬感夹杂着被”反将一军”的憋屈瞬间涌上心头!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茹单手托腮,好整以暇地看着路秋难得一见的失态表情,红唇弯起一个狡黠的弧度:”字面意思呀,路总。同居嘛,总要约法三章,对吧?”她眨眨眼,语气无辜又理直气壮,”省得以后闹矛盾,说不清楚嘛。”
路秋只觉得一股气堵在胸口,不上不下!
“沈小姐,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她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咬牙意味,”这是我的房子。你住进来,吃我的,用我的……”她没说完,但意思再明显不过——你凭什么跟我谈条件?!
“噗嗤——”沈茹没忍住笑出了声,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看穿一切”的光芒,声音依旧娇柔:”没错呀,房子是你的,饭是你的厨子做的,连我身上这件睡袍——”她扯了扯丝滑的衣料,”也是用你给的卡买的。”
她顿了顿,然后轻轻抛出了那句绝杀:”可是——”她拖长了调子,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得意和一点点的挑衅,”是路总你主动找我同居的呀!”
这句话如同一记闷棍,狠狠敲在路秋的天灵盖上!
路秋张了张嘴,喉头滚动了几下,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她想反驳,想说你误会了,想说我那是为了清净、为了挡联姻、为了控制信息素失控……可这些理由此刻却如此……难以启齿!
是啊!是她!是她这个”冒牌总裁”在混乱中想出的”清净”馊主意!是她主动提出让沈茹搬进来的!
现在对方反客为主,拿着鸡毛当令箭,要求”约法三章”了!
路秋看着沈茹那副”我赢定了”的明媚笑脸,看着桌上那份如同”不平等条约”般的协议草案,马上就要绷不住了!
忍!
一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在她脑海里轰然炸开!如同晨钟暮鼓,瞬间压下了所有翻腾的怒火和委屈。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阿弥陀佛!小不忍则乱大谋!
她现在是”路总”!不能失态!不能破功!
“……”路秋沉默了几秒,才缓缓伸出手,拿起了那份协议。
她努力维持着最后的体面:”好。”
一个字,重若千斤。
沈茹脸上的笑容瞬间更加灿烂,她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对了嘛!路总果然爽快!那……您先好好看看?有意见我们可以商量。”
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曼妙的曲线在灯光下展露无遗,”我有点累了,先去泡个澡。路总慢慢看,不急哦。”
说完,她像只骄傲的孔雀踩着轻快的步伐离开了餐厅,留下路秋一个人,
路秋低头,目光落在协议的第一页。
【甲方(路秋)义务】
信息素安抚保障: 甲方需确保在自身易感期到来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信息素安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近距离接触、信息素交融等)。乙方有权拒绝过度亲密行为,甲方不得强迫。若因甲方未及时通知或配合导致乙方信息素紊乱或不适,甲方需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具体金额见附件赔偿细则)。
社交场合配合: 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需共同出席的社交活动详情(时间、地点、着装要求、主要宾客背景),并为乙方提供符合场合的服饰、珠宝及造型支持。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维持”稳定伴侣”形象,但甲方不得强迫乙方进行超出协议范围的亲密举动。每次共同出席活动,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形象维护费”人民币50万元。
情感关怀义务: 甲方需每周至少当面夸赞乙方容貌三次(禁止使用”还行”、”不错”等敷衍词汇)。每周需主动邀请乙方共进晚餐至少一次,地点由乙方指定。每月需赠送乙方心仪礼物一件。
隐私保护: 甲方需严格保护乙方隐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及乙方身份。别墅内公共区域及乙方卧室禁止安装任何监控设备(安保系统需屏蔽相关区域)。
关系边界: 甲方需明确认知本协议仅为”特殊伴侣关系”,不涉及情感绑定。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及与其他omega\/Normal\/beta的正当社交。
【乙方(沈茹)义务】
信息素配合: 乙方需在甲方易感期期间,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信息素安抚。安抚方式仅限于信息素自然释放及适度肢体接触(如拥抱),具体尺度由乙方掌控。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安抚行为。
形象维护: 乙方需在双方共同出席的社交场合中,积极配合甲方,维持恩爱、稳定的伴侣形象,包括但不限于挽手、微笑、适度交谈等。
保密义务: 乙方需对本协议内容及甲方隐私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违约条款】
甲方若违反第1、3、4、5条义务,每次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
甲方若违反第2条义务,除支付形象维护费外,每次额外赔偿乙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0万元。
乙方若违反第2、4、5条义务,甲方有权扣减当月生活费50%作为违约金。
任何一方单方面泄露协议核心内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
媒体曝光特别条款: 若因甲方原因(如未做好信息素控制、未处理好与其他omega关系等)导致乙方被媒体曝光并遭受负面评价,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亿元,并负责动用一切资源平息舆论。
每日夸赞容貌?!
每月至少一次“非应酬”晚餐?!
易感期要提前48小时通知?!
还要配合“信息素交融”?!
泄露协议要赔一千万?!
媒体曝光赔一亿?!
这哪里是协议?这分明是沈茹给她量身定做的”卖身契”!
路秋只觉得一股血气直冲脑门,眼前阵阵发黑。她死死咬着后槽牙,才没把那句”欺人太甚”吼出来。
忍!忍字头上一把刀!
同居生活,从一份丧权辱国的协议开始。
她仿佛已经看到未来鸡飞狗跳的日子在向她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