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菱轩跟着苏槐叙跑到房昀舒身边,蹲下身看着人额角的血,声音都慌了。
“房猪猪?醒醒啊,别吓我!”他想碰又不敢碰,只能急得在旁边打转。
苏槐叙比他冷静些,蹲下身快速检查了房昀舒的呼吸和脉搏,又看了眼额角不断渗血的伤口,脸色一沉。
“别愣着了,赶紧送医院,再耽误下去伤口该感染了!”
两人立刻分工,苏槐叙把房昀舒抱起来,元菱轩则快步跑去开车,动作麻利得完全没了刚才争执的模样。
站在原地的陆御燃看着这一幕,揉着还在发疼的后背,忍不住喊了一声。
“喂!你们俩等等!我不是人吗?我刚才也被摔了啊!”
可他的声音完全被引擎声盖过,元菱轩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苏槐叙抱着房昀舒弯腰坐进后座,元菱轩也迅速跳上驾驶位,车子“嗖”地一下就冲了出去,连个眼神都没给他留。
陆御燃看着绝尘而去的车尾灯,气得差点跳脚,对着空气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我真是服了!一个个的,用完就忘是吧?坑哥也没这么坑的!”
他揉着后背,只能自己慢悠悠地往路边走,心里把苏槐叙和元菱轩都吐槽了个遍,合着他刚才挨的摔、受的罪,全是白忙活了!
陆御燃扶着路边的树,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后背的疼痛还没缓过来,又加上之前淋了雨,身体早就撑到了极限。
他晃了晃,心里只剩一个念头:“不行了,要昏了……”
就在他意识快要模糊的时候,一双干净的小白鞋突然出现在视线里。
鞋边沾了点雨水,却依旧透着清爽,陆御燃想抬头看看是谁,可眼皮重得像灌了铅,刚抬到一半,就彻底失去了意识,直直地往旁边倒去。
“喂!”
洛昭昭眼疾手快地扶住他,入手是一片滚烫的温度,陆御燃竟然在发烧。
他看着怀里人苍白的脸,平日里总是带着点痞气的眉眼此刻皱着,心脏却莫名地漏跳了一拍。
洛昭昭愣了愣,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竟然心动了。
他一直就喜欢陆御燃这种有点傲娇、却总在不经意间护着人的类型,只是之前忙着理清和宫翊修的关系,没敢多想。
可现在看着陆御燃毫无防备地靠在自己怀里,那点藏在心底的喜欢,瞬间就翻涌了上来,再也压不住。
他咬了咬唇,把陆御燃扶稳,半抱半搀地往自己的车那边走。嘴里还忍不住小声嘀咕。
“真是的,都烧成这样了,还一个人在这儿硬撑,活该被人忘……”
洛昭昭对宫翊修的十年,从来都不是“喜欢”,更像是一种习惯了的“惯性靠近”。
他自己也说不清最初为什么会追着宫翊修跑,或许是年少时觉得“被所有人捧着的天之骄子”值得靠近,可日子久了。
那份新鲜感早被宫翊修的“百依百顺”磨得一干二净。
宫翊修对他太好了,好到没有底线——他想要的东西,宫翊修会不动声色地送到面前,他偶尔的小脾气,宫翊修也从不会反驳,只会温声安抚。
可这份好,在洛昭昭眼里却成了“没意思”的根源。
他骨子里就不是喜欢安稳的人,太顺遂的关系像一杯温吞水,喝着没滋味,更勾不起他半分探索欲。
更何况,宫翊修的性格实在太冷了。
他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波澜不惊,说话做事都带着距离感,连个像样的玩笑都开不出来。
洛昭昭爱闹,喜欢热热闹闹的氛围,跟宫翊修待在一起,总觉得空气都要凝固了,时间久了,连话都懒得多说。
最关键的是,他天生就不喜欢“上帝的宠儿”。
宫翊修家世好、能力强,从小到大顺风顺水,活成了所有人羡慕的样子,可洛昭昭看着这样的宫翊修,只觉得遥远,甚至有点抵触。
他不喜欢这种“完美到不真实”的人,反而对“上帝的孙子”这种带点“混混感”的类型格外心动。
就像陆御燃那样,有点傲娇,会毒舌吐槽,偶尔还会犯点小迷糊,不完美,却鲜活又真实。
他不会对谁百依百顺,会跟人拌嘴,会有自己的小脾气,可关键时刻又很靠谱。
这种带着“烟火气”的鲜活,才是洛昭昭真正想要的,比起宫翊修那杯没滋味的温吞水,他更爱陆御燃这杯有点烈、却越品越有味道的酒。
所以十年过去,洛昭昭看着宫翊修,心里只有“释然”,没有“遗憾”。
他早就清楚,自己要的从来不是宫翊修那样的“完美伴侣”,而是像陆御燃这样,能跟他吵吵闹闹、一起把日子过成“烟火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