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具腐尸惊现涵洞
2001年4月7日,四川省甘洛县的城关下菜市场一如既往地热闹。人来人往的人群中,一名彝族妇女格某正在忙着售卖四季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将是她最后一次出现在这个熟悉的市场。当天,格某的家人发现她迟迟未归,四处寻找无果后,于次日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然而,警方的初步调查并未取得任何进展,案件很快陷入了僵局。
两个月后的6月9日,甘洛县滨河路城关二小段附近的涵洞里,一名拾荒者意外发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女性尸体。这具尸体上身穿着彝族服装,下身赤裸,已经高度腐败,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法医经过初步检验发现,死者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双侧舌骨大骨骨折,系被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更令人震惊的是,死者下体内还发现了楠幸 体液,显示她曾遭受过墙尖 或 尖 湿。
经过家属辨认,这具尸体正是4月7日失踪的格某。然而,现场勘察显示,涵洞内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这表明这里并非第一案发现场,而是抛尸地点。警方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这一带,距离抛尸现场不远,并且对格某的活动轨迹十分熟悉。正当警方紧锣密鼓地调查这起案件时,更大的噩梦正在悄然降临。
二、接二连三的失踪与死亡
2001年7月27日,距离格某尸体发现地仅10米远的河堤旁,又一具尸体被发现。这具尸体同样高度腐败,头部被一个绿色的塑料袋包裹着,上身穿白色短袖,下身赤裸。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死者是一名25-35岁的女性,同样是被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但没有性侵痕迹。很快,死者身份被确认——26岁的蒙建芳,她于6月24日上午在城关下菜市场附近失踪,而她的家人竟未报警。
这两起案件的相似程度令人不寒而栗:同样是女性,下身赤裸,尸体高度腐烂,并且都是在城关下菜市场附近失踪。警方立即意识到,这很可能是同一凶手所为,而且凶手很可能不止杀害了这两名女性。带着这种担忧,警方迅速在城关下菜市场展开了全面排查,结果令人震惊:从1999年6月到2001年7月,两年多的时间内,这里竟然有9名女性失踪,其中包括6名妇女、2名少女和1名年仅11岁的幼女。
就在警方全力调查这些失踪案件时,7月30日,又一起失踪案发生了。城关下菜市场一家卤肉店的老板娘幸某失踪,她的姐姐向警方报案称,妹妹平时很少离开店铺,但这次连续两天没有消息,店铺也没有开业,现场一片狼藉,满地都是卤肉和血迹。警方在卤肉店内发现了大量血迹,并沿着血迹追踪到一处未建成的楼房,在那里发现了幸某的头发和带血的纱布。
这三块带血的纱布成为了破案的关键线索。经过检测,纱布上的血迹并非幸某的,而是属于另一个人——凶手本人的。这表明在与幸某搏斗过程中,凶手也受了伤。警方立即以纱布为突破口,在城关下菜市场附近展开了密集走访,询问是否有人近期受伤。
三、带血纱布引出的恶魔
调查过程中,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在7月29日,也就是幸某失踪的前一天,城关下菜市场发生了一起斗殴事件。一对张姓兄弟——张崇新和张崇刚因家庭纠纷大打出手,弟弟张崇刚用刀将哥哥张崇新的头部砍伤,随后张崇新在附近的卫生所进行了伤口包扎。
当警方带着法医来到这家卫生所时,法医眼前一亮:这里使用的纱布与案发现场发现的带血纱布一模一样,不仅大小相同,连叠法都一样。警方立即将张崇新锁定为重大嫌疑人,并迅速将其控制。
张崇新,33岁,甘洛县本地人,1992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1998年出狱后一直在城关下菜市场蹬三轮送货。两年前与妻子离婚,目前独居,具备完全的作案条件。当警察在街边小吃摊前将他逮捕时,他还一脸镇定地辩称\"你们抓错人了\"。
在审讯室里,张崇新表现得异常冷静,对警方的提问要么回答\"我不知道\",要么坚称\"你们抓错人了\"。面对这种情况,警方没有气馁,他们提取了张崇新的dNA,并将其与带血纱布进行比对。同时,警方对张崇新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了大量绿色的胶皮铝线,与格某和蒙建芳脖子上的勒痕完全吻合。
很快,省公安厅的鉴定结果出来了:带血纱布上的血迹确实是张崇新的,而格某体内的 晶斑 也与张崇新的dNA一致。在铁证面前,张崇新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他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四、扭曲心灵下的血腥暴行
随着审讯的深入,张崇新开始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令人震惊的是,他不仅承认杀害了格某、蒙建芳和幸某,还供认了更多令人发指的罪行。据张崇新交代,自1999年6月起,他在城关下菜市场附近先后杀害了11名女性,其中包括6名妇女、3名少女和2名幼女,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1岁。
张崇新的作案动机源于一次与女性的冲突。1998年出狱后,他曾试图重新做人,买了一辆三轮车在城关下菜市场拉货谋生。然而,一次意外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一天,他在菜市场与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妇女发生碰撞,这本是一件小事,但对方却不依不饶,叫来了亲友对他进行了一顿毒打。张崇新被打得昏迷了整整七天七夜,这次经历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强烈的仇恨和报复心理。
\"以前我也是吃苦耐劳的,可那么累,他们还要欺负我。我就产生了这种报复心理,我觉得挣钱太累了,我宁愿杀人去挣钱。\"张崇新在审讯中这样说道。他的作案模式逐渐形成:专门挑选在晚上落单的女性,先抢劫后杀人抛尸。如果受害者反抗,他就残忍地将其杀害,并对尸体进行 屋汝。
更令人发指的是,张崇新甚至对一名11岁的小女孩下了毒手。这个小女孩与他并无直接矛盾,但她的母亲经常将垃圾倒在张崇新家的水沟中,导致水沟堵塞。张崇新曾找过小女孩的母亲理论,但对方不仅不听,还辱骂了他。为了报复,张崇新将小女孩骗到家中,用绿色胶皮铝线将其勒死,然后抛尸于阴沟里。
在张崇新看来,杀人已经成为一种快感。他甚至狂妄地对警方说:\"如果这次没把我抓住,让我跑脱的话,有可能杀人的手段和数量会越来越多,这点我敢肯定。\"他还表示,自从杀了第一个人后,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杀一个人也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既然都是死,那么自己看谁不爽,直接杀了就完了。\"
五、罪恶的终结与社会反思
2001年8月5日,在张崇新的带领下,警方来到了他埋尸的地点。在那里,他们挖出了6具女尸,而另外两具尸体被张崇新扔进了河中,警方未能打捞上来,但通过调查确认已经被他杀害。这一发现让所有参与调查的警察都感到不寒而栗——这个恶魔在短短两年内竟然犯下了如此多的罪行。
随后,张崇新的前妻也来到公安机关,交出了张崇新这两年来送给她的金银首饰和衣物。经过受害者家属辨认,这些物品正是几名被害女性生前的财物。至此,这起震惊四川的特大恶性连环杀人案终于告破。
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崇新犯有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在庭审过程中,张崇新毫无悔意,甚至当庭宣称\"杀人是一种快感\"。他的态度激怒了所有受害者家属,他们强烈要求将张崇新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崇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判决宣布时,张崇新仍然没有任何悔意,他甚至对受害者家属说:\"杀一个人也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既然都是死,那我还不如多杀几个。谁得罪了我,我就杀谁!\"
这起案件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深刻反思。他们意识到,张崇新之所以能够在两年多的时间内连续作案而不被发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地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在甘洛县这样一个相对封闭落后的地区,妇女失踪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很多家属都以为她们是外出打工或被拐卖,因此没有及时报警。如果第一名失踪者的家属能够及时报案,也许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案件破获后,甘洛县警方加强了对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警惕性。同时,这起案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和对失踪人口的追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