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有零星的雨夹雪,山顶有少量积雪。
现在的罗宾,身体长了不少,身高长增加了,身上的肉也变多了。
这两个月,吃掉了四十多只鸡鸭,烤的,白斩的,炖汤的,油炸的。
自从把禽畜都圈起来后,罗宾就没那么忙了,种了点菜,平时除了喂鸡鸭和喂猪外,
就是钓鱼,当然还抽时间锻炼身体,比如长跑,引体向上,游泳等。
罗宾知道,不可能一辈子呆在空间,迟早都要出去的,而外面是什么情况,
到处都是打仗,连年的战乱,没有一个好身体,怎么在这个世界混下去。
在种下十多亩粮食后,罗宾决定去外面走走,以前一个人干活,然后累死了。
这一世不会了,这个世界,只要能天天吃饱,会有很多人愿意把命卖给你,也不怕自己空间的秘密泄露。
不过出去之前,还要做些准备,罗宾用角钢锯出一条长一米二的钢片,
在一端十五厘米处两侧,焊接上两块小钢片,尾端也焊上一块,一把纯钢打造的剑就此成型。
经过淬火回火打磨抛光开刃,加上木柄,一套流程下来,
一把明晃晃的剑就成了,从此就可以仗剑走天涯了,就差一个剑鞘。
好吧,这玩意儿看着好看,其实不适用,角钢材料含碳低,
属于低碳钢,真不一定比得上这个时代打造的刀剑,罗宾这把剑只能说聊胜于无,装逼用。
罗宾想去曾经的都城看看,大楚的都城叫上京城,位于楚国居中偏北的位置。
陈狗蛋没去过,不知到那地方具体在哪,是个什么样子,
只知道曾经的京城在很远的北方,骑马至少要走两个月,马车应该要三个月。
罗宾白天赶路,晚上进空间休息,有合适的地方,
也可以考虑在外面过夜,但前提是有钱,所以罗宾得想办法搞点钱。
有钱了就可以买匹马或买驾马车,搞钱对罗宾来说,最容易方法就是卖粮食。
往北走,找个人多的城镇,买粮买马。
上次罗宾去的那个叫清平镇,在那里想要买到马是不可能的。
东边有个县城叫灵风城,就是陈二狗所在的那个势力的王,占领的城池。
上次去清平镇,听说去年十月份那一仗打赢的,正是占领灵风城的,自称灵王的人,
在那之后收服了周边的几个王,手下有五千兵。
东边是不可能去了,那里容易惹麻烦,只能往北走,也不知道北边多远有城池。
倒不是怕迷失方向,空间里有一部手机,在这里其他的功能没用,但指南针功能可用,可以指示方向和看时间。
往北走要经过清平镇,可以考虑换身衣服,罗宾现在穿的是上次在清平镇买的粗麻布衣,
这衣服不保暖,空间里气温较高,以前也没备有厚衣服。
路上没人,罗宾多穿两件自己以前的衣服,骑三轮车往清平镇去,慢悠悠的开,半个钟到达镇子外一里。
收起三轮车,往镇子走去,走了几分钟,罗宾回头往回走。
因为刚才将三轮车收入空间的时候,他没跟着进去,走了一会才意识到一个问题,以往将物品收入空间,所有的物品都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这就是问题所在,万一一次性将很多物品收入空间,那他再进去,不就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远离镇子,罗宾是要验证心中所想,罗宾对自己很无语,之前三年,都没想到过这个问题。
在远离镇子的地方,罗宾手握钢剑,心中默念‘收入到空间酒窖中’,进入空间后,果然见到自己的宝剑在酒窖中。
拿着宝剑出了空间,三轮车也出来,骑上三轮车,心中默念进空间的猪圈旁,
然而人和车都出现在,平时罗宾进空间所在的位置。
罗宾不甘心,再试一次,出来后在进入,还是出现在固定的地方。
再来一次,这次罗宾不在车上,只是将手放在车上,默念将车放到猪圈边,
这次成功了,三轮车果然出现在空间里的猪圈边。
结论就是,其他物品都可以,收入到空间的任意指定位置,而罗宾自己只能出现在固定位置。
不过出空间就没有要求,罗宾在空间内的任意位置,都可以随时出空间。
那个固定位置就是空间的中心,这里一定要建一间房屋,万一哪天进去,刚好是下雨的时候,自己就要淋雨了。
罗宾还想到一个问题,两个多月前,自己砍的树,是用拖拉机运回来的,真是又费劲又费油。
要是放到现在,自己虽不能在空间内,用意念搬运东西。
但可以用意念将木材放到外界,再收入空间指定位置,就可以省掉空间内搬运的过程,看来空间的运用,还有待研究。
再次来到清平镇,进入上次买衣服的店铺,掌柜的见有人进店,忙上前打招呼。
在这年景,又是大冷天的,难得有人进店,他要好好招待,万一可以做成生意呢,也许是近来没什么生意,掌柜的还记得罗宾。
“哟,这位小哥,两月没见,你这气色可是大变样啊。这次来买些衣物?”
掌柜的可还记得,两月前这人来到他店中,那落魄模样,瘦骨伶仃的,像是刚大病一场。
如今呢,面色红润,精神饱满,简直判若两人,要不是那眉宇未变,他都不敢相信是同一人。
“老板,我想在你这买两套衣服,但我没钱,打算用粮食换,你看?”
“小哥说笑了,粮食现在金贵着呢,小哥别说两件衣服,只要粮食足够,这家店都可以是你的。”
罗宾:“好,那请老板稍等。”
罗宾出了店铺,在个没人的角落,拿出一小袋稻谷,没加工过的稻谷。
罗宾不敢拿大米,大米是经过碾谷机加工过的,太干净了。
黄澄澄,颗粒饱满的稻谷,价格比其他粮食高,属于精粮,这一袋有二十斤。
这袋米现在的价格,近三两银子,大米是一百八十文一斤,但在这种小地方,有钱也买不到,没脱壳的稻谷价格低些,应该也有一百四十文左右一斤。
就是这么贵,连年战乱,粮食都价格都涨了十倍不止,很多人都因为买不起粮而饿死。
这个价格可以买店里最好的衣服两三件,若是两个月前,老板最多给罗宾两件,
但现在,看罗宾这气色,及手中的宝剑,不像是一般人,除了身上的粗麻布衣有些掉价,完全一副落难贵公子的气质。
老板也是有眼色的,让罗宾选了两套最好的,还送了一件麻布衣,罗宾也不介意,直接收下。
拿了衣服,继续赶路,这小镇的人太少,没有多少好东西。
出了镇子,罗宾进入空间换衣服,这衣服对陈狗蛋来说,是这辈子最好的衣服,但对罗宾来说,一般般。
以罗宾对古代的了解,这种衣服只能算是偏远地区,那些乡绅穿的那种级别。
不过无所谓,罗宾在现代时,身上的衣服,除了冬季较厚的外,很少有单件超过两百的,超过一百五的都少。
所以对穿的没多大讲究,干净就好,也有可能是因为没钱,后来存了六七十万,却没来得及花。
换好一身装束继续上路,其实罗宾心态也慢慢变化了,不用为生活担忧,
那就好好享受生活,前世虽也自由,但每天忙的脚不着地,这一世没必要那么劳碌了。
一路向北,就当徒步旅行,吃喝不愁,累了就休息,当个有点小小理想的咸鱼就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