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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文学 >  饮茶杂话 >   第47章 千日酒

北魏太和年间,中山郡(今河北定州)的西市巷口,总飘着一股勾人的酒香。那香气不似寻常米酒的清甜,也不似胡商带来的葡萄酿那般烈,倒像混了山间晨露与陈年松针的气息,浅闻时清冽提神,深吸一口,又觉五脏六腑都被暖融融的酒意裹住,连脚步都要跟着慢下来。

巷尾那间“中山老酿”酒坊,便是这香气的源头。酒坊老板姓甄,人称甄老丈,年过半百,双手布满老茧,指缝里总沾着些酒曲的碎屑。他酿酒有个怪规矩:每日只卖三坛酒,坛上不贴标签,来买酒的人全凭缘分——懂行的老客知道,甄老丈的酒坛里,藏着能让人醉上三日的“醉仙酿”、寒冬暖身的“温玉浆”,还有一种从不对外售卖、连坛口都封着朱砂印的酒,只在逢年过节时,甄老丈才会偷偷舀出一小盏,自斟自饮,饮时还会对着西北方的太行山叹气,仿佛那酒里埋着什么心事。

这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巷口的青石板还沾着露水,就有个身着粗布短褐的年轻人站在酒坊门前。他叫玄石,是邻县新乐来的货郎,平日里推着独轮车走街串巷,卖些针头线脑、胭脂水粉,这次来中山郡,一是为了补货,二是早听闻甄老丈的酒有名,特意来寻个新鲜。

“甄老丈,开门喽!”玄石抬手叩了叩酒坊的木门,声音清亮。门内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片刻后,木门“吱呀”一声开了,甄老丈探出头来,眯着眼睛打量玄石:“年轻人,面生得很,是来买酒的?”

“正是!”玄石笑着拱手,“早听说老丈的酒是中山一绝,今日特来讨一坛,也好尝尝这‘能醉倒神仙’的滋味。”

甄老丈闻言,嘴角微微上扬,侧身让玄石进门。酒坊里不大,靠墙摆着十几只陶坛,坛口都用红布扎着,墙角的灶台上,还放着半袋没用完的酒曲,空气中的酒香比巷口更浓,几乎要把人醉倒。甄老丈走到最里面的货架前,弯腰搬下一只半人高的陶坛,坛身刻着细密的云纹,坛口的朱砂印鲜红夺目。

“这坛酒,你拿去吧。”甄老丈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沉,“只是有句话要嘱咐你:此酒劲大,饮时需慢,且切记——不可多饮,更不可……”他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摆了摆手,“罢了,你且拿去,若是醉了,睡几日便好。”

玄石见这坛酒与其他酒坛不同,心里好奇,却也没多问,只掏出几枚铜钱递过去:“老丈,这酒多少钱?”甄老丈却不收,只说:“此酒非卖品,今日与你有缘,便送你了。只是你要记着,若日后有人问起这酒的名字,便说它叫‘千日酒’。”

玄石虽觉奇怪,但免费得了一坛好酒,心里欢喜,连忙道谢,抱起酒坛就往客栈走。那酒坛看着沉,抱在怀里却轻飘飘的,仿佛里面装的不是酒,而是一团暖云,坛身还隐隐透着一丝凉意,即便走在清晨的阳光下,也不觉得燥热。

玄石住的客栈在东市旁,名叫“悦来栈”,掌柜的王老汉是个热心人,见玄石抱着个大酒坛回来,便笑着打趣:“玄小哥,这是买了什么宝贝,抱得这么紧?”

“王掌柜,这是甄老丈送的‘千日酒’,说是中山一绝!”玄石献宝似的把酒坛放在桌上,伸手就要去解坛口的红布。王老汉凑过来一看,见坛口的朱砂印,脸色忽然变了:“玄小哥,你说这是‘千日酒’?”

“是啊,怎么了?”玄石见王老汉神色不对,心里犯了嘀咕。王老汉叹了口气,拉着玄石坐下:“你这年轻人,怕是不知道这‘千日酒’的来历。我年轻时听我爹说,甄老丈的祖上曾在太行山深处采过一种‘醉仙草’,用那草酿酒,能让人醉上很久很久——久到……久到能睡上一年半载。后来甄家就立下规矩,这酒从不外传,今日怎么会送给你?”

玄石听得一愣,随即笑了:“王掌柜,您这是吓唬我呢?哪有酒能让人醉一年半载的,最多是劲大些,睡个三天两夜罢了。”说着,他已经解开了红布,坛口的酒香瞬间涌了出来,比在酒坊时更烈,却也更醇,仿佛带着山间的雾气与松涛的声音,让人闻着就有些晕乎。

他找来一只粗瓷碗,舀了半碗酒,酒液呈琥珀色,在碗里轻轻晃动,还能看见细密的酒花。玄石端起碗,抿了一口——初入口时,是清甜的米香,顺着喉咙滑下去,却突然爆发出一股灼热的暖意,从胸口一直烧到四肢百骸,紧接着,又有一丝清凉从舌尖漫开,中和了酒的烈,只留下满口的甘醇。

“好酒!”玄石忍不住赞了一声,仰头又喝了一大口。这酒喝着痛快,却后劲极大,不过半碗下肚,玄石就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桌子、椅子都开始晃,耳边的声音也变得模糊。他想站起来,却腿一软,直接倒在炕上,眼皮重得像灌了铅,片刻后,就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没了动静。

起初,王老汉以为玄石只是醉得久了,也没在意,每日还会去他房里添些茶水,见他睡得安稳,呼吸均匀,便想着“等他醒了,肯定要喊头疼”。可谁知,一天过去了,玄石没醒;两天过去了,玄石还是没醒;到了第三天,王老汉去添茶水时,见玄石脸色发白,手脚也有些凉,心里顿时慌了——他伸手探了探玄石的鼻息,只觉得气息微弱,几乎摸不到。

“不好!”王老汉吓得大叫一声,连忙跑出去叫人。邻里街坊听到动静,都围了过来,有懂些医术的老大夫,给玄石把了把脉,皱着眉说:“脉象极弱,怕是……怕是不行了。”

这话一出,众人都傻了眼。玄石在中山郡没亲没故,只有王老汉跟他熟些,王老汉急得直跺脚:“这可怎么办?他一个外乡人,要是真没了,连个报信的人都没有!”有人提议:“不如先给他家里捎个信?他说他是新乐人,咱们找个去新乐的货郎,把消息带过去。”

王老汉觉得有理,赶紧写了封信,托一个常去新乐的货郎送去。十几天后,玄石的家人赶来了——他的妻子赵氏,还有两个年幼的儿子,大儿子玄明六岁,小儿子玄亮四岁。赵氏一进客栈房间,看见玄石躺在床上,脸色苍白,一动不动,当场就哭晕了过去,醒来后抱着玄石的手,哭得撕心裂肺:“当家的,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你让我们娘仨可怎么活啊……”

两个孩子也不懂什么是“死”,只看见母亲哭,也跟着哇哇大哭,整个客栈都被哭声笼罩着,让人听着心酸。邻里街坊都来劝赵氏,说“人死不能复生”,还是先把后事办了。赵氏抹着眼泪,点了点头——她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两个孩子,在异乡也做不了主,只能听众人的安排。

王老汉帮忙找了木匠,打了一口薄木棺材;街坊们凑了些钱,买了些香烛纸钱。出殡那天,天阴沉沉的,刮着冷风,赵氏抱着两个孩子,跟在棺材后面,一步一哭,玄明牵着母亲的衣角,大眼睛里满是恐惧,玄亮则趴在母亲怀里,哭得抽抽搭搭。棺材被抬到城外的乱葬岗,挖了个土坑,慢慢放了下去,填土的时候,赵氏几乎要扑过去,被街坊们死死拉住。

“当家的,你等着,我以后每年都来看你……”赵氏跪在坟前,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磕出了血。直到太阳快落山,她才在街坊们的搀扶下,带着两个孩子,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乱葬岗,回新乐去了。

而那只装着“千日酒”的陶坛,被王老汉收了起来,放在客栈的储物间里——他觉得这酒是“凶物”,不敢扔,也不敢碰,只想着等过些日子,找个机会埋了,免得再惹出麻烦。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去秋来,花开花落,转眼就过了三年。

这三年里,中山郡发生了不少事:西市的胡商换了一批又一批,悦来栈的王老汉添了个小孙子,巷口的老槐树被一场大风刮倒了,就连甄老丈的酒坊,也因为甄老丈年纪大了,慢慢减少了酿酒的量,每日只卖一坛酒,那坛封着朱砂印的“千日酒”,再也没人见过。

太和十七年的初秋,一场秋雨过后,天气忽然凉了下来。甄老丈坐在酒坊门口,晒着难得的暖阳,手里捧着一杯热茶,眯着眼睛打盹。恍惚间,他仿佛看见三年前那个清晨,那个叫玄石的年轻人,站在酒坊门前,笑着喊他“甄老丈,开门喽”,手里还抱着那只刻着云纹的陶坛。

“玄石……”甄老丈喃喃自语,突然猛地睁开眼睛,心里“咯噔”一下——他想起了什么!

三年前的那天,他送给玄石的,是他亲手酿的“千日酒”,那酒的酒曲里,加了祖上留下的“醉仙草”粉末,寻常人饮上半碗,便能醉足一千日!他当时本想告诉玄石“此酒需醉千日,莫让家人担忧”,可话到嘴边,又觉得“千日”太过离奇,怕玄石不信,反而笑话他,便把话咽了回去,只嘱咐了一句“醉了睡几日便好”。

可如今,从那天到现在,刚好是一千日!

“坏了!”甄老丈“腾”地站起来,热茶都洒在了地上,他顾不上擦,跌跌撞撞地往悦来栈跑。三年了,玄石怕是还在睡,可他的家人……他的家人会不会以为他死了?甄老丈越想越慌,脚步也越来越快,路上的行人见他一个老头跑得这么急,都纷纷避让,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王掌柜!王掌柜!”甄老丈一口气跑到悦来栈,推开大门,声音都在发抖。王老汉正在柜台后算账,见甄老丈满头大汗,脸色发白,连忙放下账本:“甄老丈,您这是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玄石呢?三年前那个叫玄石的货郎,他现在在哪?”甄老丈抓住王老汉的胳膊,急切地问。王老汉一愣,随即叹了口气:“玄石啊……他三年前就没了,葬在城外的乱葬岗了。”

“没了?”甄老丈如遭雷击,踉跄着后退了一步,差点摔倒,“不可能!他只是喝了我的‘千日酒’,醉了千日,现在刚好醒了!你说他葬在乱葬岗?具体在哪?快带我去!”

王老汉见甄老丈说得认真,不像是在胡说,心里也犯了嘀咕:“甄老丈,您说的是真的?那玄石……他只是醉了?”

“千真万确!”甄老丈急得直跺脚,“我那酒能让人醉足一千日,今日刚好是千日之期,他肯定醒了!要是去晚了,他在棺材里憋坏了可怎么办?”

王老汉这下也慌了,他想起三年前玄石下葬时,玄石的妻子哭得撕心裂肺,两个孩子可怜巴巴的样子,心里一阵愧疚——要是玄石真的只是醉了,那他们岂不是做了件天大的蠢事?他不敢耽误,赶紧叫上客栈的两个伙计,拿上铁锹、锄头,跟着甄老丈往城外的乱葬岗跑。

乱葬岗在中山郡的西北方向,离城有十几里路,荒草丛生,坟茔遍地,平日里很少有人来。三人一路小跑,到了乱葬岗时,太阳已经偏西,秋风刮过荒草,发出“沙沙”的声响,让人觉得阴森森的。

“玄石的坟在哪?”甄老丈喘着粗气,四处张望。王老汉凭着记忆,往乱葬岗的深处走了走,指着一座长满荒草的土坟:“应该是这座,当时我在坟前插了根柳树枝,现在都长这么高了。”

甄老丈顺着王老汉指的方向看去,那座土坟上确实长着一棵柳树,有一人多高,枝条随风摆动。他也顾不上害怕,拿起铁锹就开始挖:“快!赶紧挖!”王老汉和两个伙计也赶紧动手,铁锹铲进土里,发出“砰砰”的声响,惊得周围的飞鸟都扑棱棱地飞走了。

土坟不算太深,三人挖了半个时辰,就听见“咚”的一声——铁锹碰到了棺材。甄老丈心里一紧,连忙喊:“慢着!别用铁锹,用手扒!”三人小心翼翼地用手把棺材周围的土扒开,露出了那口薄木棺材,棺材已经有些朽了,表面还长了些青苔。

“玄石!玄石你在里面吗?醒着没有?”甄老丈趴在棺材上,对着里面喊,声音都在发抖。棺材里没有动静,王老汉心里犯嘀咕:“甄老丈,不会……不会真的没了吧?”

“不可能!”甄老丈咬着牙,让两个伙计把棺材盖撬开。伙计们找来一根粗木棍,插进棺材缝里,用力一撬,“咔嚓”一声,棺材盖被撬开了一条缝。就在这时,棺材里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像是有人在翻身。

甄老丈眼睛一亮:“他醒了!快!把棺材盖打开!”

两个伙计赶紧用力,把棺材盖彻底撬开。众人探头一看,只见玄石躺在棺材里,穿着三年前那件粗布短褐,脸色已经恢复了红润,眼睛微微闭着,嘴角还带着一丝笑意,仿佛只是睡了个安稳觉。

“玄石!玄石!”甄老丈伸手拍了拍玄石的肩膀。玄石慢慢睁开眼睛,眼神还有些迷茫,他看了看甄老丈,又看了看周围的荒草和棺材,疑惑地问:“甄老丈?我这是在哪?我不是在悦来栈的炕上睡觉吗?怎么……怎么在棺材里?

玄石坐起身,伸了个懒腰,只觉得浑身舒畅,仿佛睡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好觉,连之前走街串巷留下的肩背酸痛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可他刚要迈步走出棺材,腿却猛地一软,踉跄着差点摔倒——三年未曾起身,肌肉早没了力气,连站立都有些不稳。

“你这傻小子,可算醒了!”甄老丈又气又笑,伸手扶住他,把三年前的事一五一十地说开:从酒坊里那坛没说清特性的“千日酒”,到客栈里众人误判他“身亡”,再到赵氏带着孩子奔丧的悲戚,最后是千日之期来临、自己猛然惊觉后的狂奔挖坟。每说一句,玄石的脸色就白一分,听到妻儿在坟前痛哭时,他的双手已经攥得发白,指节都在微微颤抖。

“三年……我竟睡了整整三年?”玄石声音发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低头看着身上这件粗布短褐,衣襟上还沾着当年客栈炕上的棉絮,可时光却已经溜走了三个春秋。“那我娘子和孩子们……她们现在怎么样了?”他突然抓住王老汉的胳膊,眼神里满是急切,连声音都带上了哭腔,“她们是不是以为我真的死了?这些年,她们怎么过的?”

王老汉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手背:“你娘子当年哭晕了好几次,还是街坊们帮着才把后事办完。她带着两个孩子回了新乐,临走前还说,每年都会来你坟前看看。只是这三年,我也没再见过她们,不知道日子过得好不好。”

“都怪我!都怪我贪杯,没问清酒的底细!”玄石狠狠捶了自己大腿一下,悔恨的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淌。他想起离家前,赵氏还特意塞给他一包亲手做的枣糕,叮嘱他“路上小心,早点回来”,可自己却因为一杯酒,让她们娘仨承受了三年的丧夫丧父之痛。

“现在不是自责的时候。”甄老丈递过一块干净的布巾,“我已经让酒坊的伙计去牵我的枣红马了,那马脚力快,你骑上它去新乐,傍晚就能到。我再给你备些盘缠,路上也好有个照应。”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串铜钱,塞到玄石手里——那铜钱被磨得发亮,一看就是平日里攒下的养老钱。

玄石推辞不肯收,甄老丈却板起脸:“拿着!若不是我当年没说清,也不会有这档子事。你赶紧去见妻儿,比什么都强。”王老汉也在一旁劝,还从客栈后厨拿了两包干粮,用油纸包好递给他:“这是刚烤的饼,路上饿了吃。到了新乐,要是有难处,就托人给我捎个信,我一定想办法帮你。”

玄石看着眼前两位老人真诚的眼神,再也说不出推辞的话,只能深深鞠了一躬:“二位的恩情,玄石此生不忘!日后定当报答!”说话间,酒坊的伙计已经牵着枣红马赶来,马背上还搭着一床薄毯。玄石接过缰绳,翻身上马,又回头望了一眼那座被挖开的土坟——那是他“睡”了三年的地方,也是他与妻儿分离的起点。

“驾!”玄石猛抽一鞭,枣红马长嘶一声,撒开四蹄向新乐的方向奔去。秋风卷起地上的落叶,吹得他衣角翻飞,他紧紧攥着缰绳,目光死死盯着前方的路,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再快点,一定要早点见到娘子和孩子们。

从中山郡到新乐,不过百余里路,枣红马跑得快,不到两个时辰,就望见了新乐县城的城门。玄石心里又激动又忐忑,手心里全是汗——他不知道妻儿见到他时,会是惊喜还是惊吓,更不知道这三年里,她们到底吃了多少苦。

进了县城,街道还是他熟悉的样子:东头的铁匠铺还在“叮叮当当”地打铁,西巷的包子铺飘着熟悉的肉香,就连街角那棵老槐树,都比三年前粗壮了不少。可路上的行人,大多是陌生的面孔,偶尔有几个当年认识的街坊,也没认出他来——毕竟三年过去,他的头发长了不少,脸上也多了些风霜,再不是当年那个推着独轮车、笑容爽朗的货郎了。

玄石骑着马,慢慢走到自家巷口。那是一条窄窄的巷子,墙壁上还留着当年孩子们画的涂鸦,只是颜色已经淡了许多。他的家在巷子深处,是一间小小的土坯房,屋顶上铺着的茅草,看着像是新换过的。

玄石翻身下马,把马拴在巷口的歪脖子柳树上,深吸了一口气,一步步向家门口走去。走到院门前,他停住了脚步——院门是用竹篱笆编的,上面爬着几株牵牛花,紫色的花朵开得正艳,显然是有人精心照料的。

他抬手想敲门,却又犹豫了——他该怎么跟娘子说?说自己喝了一种能醉三年的酒,让她白哭了一场?会不会吓到她?

就在这时,院里传来一阵孩子的笑声,还有一个熟悉的女声:“明儿,慢点儿跑,别摔着!亮儿,把你哥哥的鞋拿过来。”

是赵氏的声音!玄石的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他再也忍不住,推开竹篱笆门,走了进去。

院里的景象让他心头一暖:赵氏正坐在小板凳上缝衣服,阳光洒在她的头发上,能看到几缕银丝;大儿子玄明已经长到了赵氏的腰那么高,正追着一只蝴蝶跑,脸上满是笑容;小儿子玄亮也长大了不少,正拿着一双布鞋,踉踉跄跄地向玄明跑去。

听到院门响动,赵氏抬起头,看到玄石时,手里的针线“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她愣住了,眼睛死死盯着玄石,嘴唇动了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玄明和玄亮也停下了脚步,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他们已经记不清父亲的样子了,只从母亲的口中知道,父亲在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了。

“娘子……”玄石声音发颤,一步步向赵氏走去,“我回来了。”

赵氏猛地站起身,扑进玄石怀里,放声大哭:“当家的!你没死!你真的没死!我不是在做梦吧?”她双手紧紧抱着玄石的腰,像是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一样。

“不是做梦,是我不好,让你受苦了。”玄石抱着妻子,眼泪也止不住地流。玄明怯生生地走过来,拉了拉赵氏的衣角:“娘,他是谁呀?”

赵氏擦了擦眼泪,把玄明和玄亮拉到身边,指着玄石说:“明儿,亮儿,这是你们的爹!你们的爹回来了!”

玄明和玄亮对视一眼,又看了看玄石,小脸上满是疑惑。玄石蹲下身,伸出手,想摸摸孩子们的头,却又怕吓到他们。玄亮躲在赵氏身后,偷偷打量着他;玄明却鼓起勇气,问:“你真的是我爹?娘说,爹去天上了。”

玄石的心像被针扎了一样疼,他强忍着眼泪,笑着说:“爹没去天上,爹只是睡了很长很长一觉,现在醒了,就回来陪你们了。”他从怀里掏出王老汉给的干粮,打开油纸包,里面是两块还带着温度的肉饼:“你们看,爹给你们带好吃的了。”

孩子们眼睛一亮,玄明率先接过肉饼,咬了一口,笑着说:“真好吃!”玄亮见哥哥吃得香,也从玄石手里接过肉饼,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看着孩子们的笑脸,玄石心里的愧疚少了些,多了些温暖——他知道,自己错过了孩子们三年的成长,但从现在开始,他会好好弥补他们。

那天晚上,赵氏做了一桌子好菜:有玄石爱吃的红烧肉,有孩子们爱吃的炒鸡蛋,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那是她特意从邻居家借来的一只老母鸡,说是要给玄石补补身子。

饭桌上,玄石把这三年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讲给赵氏听:从中山郡酒坊里的“千日酒”,到客栈里的醉眠,再到甄老丈挖坟救他的惊险。赵氏听得心惊胆战,时不时打断他,问他“有没有受苦”“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眼里满是心疼。

“都怪我,当年没问清酒的底细,让你和孩子们受了这么多罪。”玄石放下筷子,握住赵氏的手,“以后我再也不贪杯了,好好在家陪着你们,再也不离开了。”

赵氏摇了摇头,笑着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三年,多亏了街坊们帮忙,不然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真不知道该怎么过。”她顿了顿,又说:“对了,每年清明,我都会去中山郡给你上坟,今年清明去的时候,看到坟被挖开了,还以为是被野狗刨了,心里难过了好几天,没想到……没想到是你醒了。”

玄石听了,心里更不是滋味,他说:“等过几天,咱们一起去中山郡,给甄老丈和王掌柜磕个头,好好谢谢他们。要是没有他们,我现在还在坟里躺着呢。”

赵氏点了点头:“应该的,咱们还得备些礼物,不能空着手去。”

接下来的几天,玄石忙着熟悉家里的生活:帮赵氏劈柴、挑水,带孩子们去河边摸鱼、去山上采野果。孩子们很快就和他亲近起来,每天“爹”“爹”地叫着,走到哪儿都跟着他。玄明还把自己画的画拿给玄石看,玄亮则总喜欢坐在玄石的肩膀上,让他带着自己“飞”。

玄石发现,这三年里,赵氏变了不少——以前她总是很依赖他,遇到事就慌,现在却变得沉稳干练,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在巷口开了个小小的针线铺,靠给人缝补衣服贴补家用。“委屈你了。”玄石抱着赵氏,轻声说。赵氏靠在他怀里,笑着说:“不委屈,只要你回来,咱们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一周后,玄石带着赵氏和两个孩子,提着精心准备的礼物——赵氏亲手做的布鞋、玄明画的画、还有家里养的几只鸡,去了中山郡。

他们先去了悦来栈,王老汉见到他们一家,高兴得合不拢嘴,连忙端茶倒水,还特意杀了一只鸡,留他们吃饭。饭桌上,玄明和玄亮围着王老汉,一口一个“王爷爷”地叫着,王老汉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还偷偷给孩子们塞了些糖。

下午,他们又去了甄老丈的酒坊。甄老丈正在酿酒,看到玄石一家,放下手里的活计,连忙迎了上来。“你可算来了!”甄老丈拉着玄石的手,上下打量着他,“看你气色这么好,我就放心了。”

玄石让玄明和玄亮给甄老丈磕头,赵氏也递上礼物:“甄老丈,谢谢您救了我们当家的,这点心意您收下。”甄老丈推辞不过,只好收下,还从酒坊里拿出一小坛酒,递给玄石:“这坛是‘醉仙酿’,劲小,适合家人一起喝。以后可别再喝‘千日酒’了,我那剩下的几坛,早就埋了,再也不酿了。”

玄石接过酒坛,连连道谢。临走时,甄老丈看着他们一家的背影,笑着叹了口气——他酿了一辈子酒,从未想过一坛“千日酒”会引出这么一段悲欢离合,也从未想过,自己一时的疏忽,竟成就了一场迟到三年的团圆。

从中山郡回来后,玄石再也没做货郎,而是在县城里找了个打铁的活计——他力气大,学得快,很快就成了铁匠铺里的好手。每天晚上,他都会陪着赵氏和孩子们吃饭、聊天,看着孩子们在院里玩耍,心里满是幸福。

有时候,他会拿出甄老丈送的“醉仙酿”,和赵氏小酌两杯,看着杯里琥珀色的酒液,想起三年前那场漫长的醉眠。他总会笑着说:“这辈子,再也不会喝那种能醉千日的酒了,有你们在身边,每天都是好日子,哪舍得睡那么久。”

赵氏也会笑着点头,给他夹一筷子菜:“是啊,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月光洒在院里的牵牛花上,映着一家人的笑脸,温暖而宁静。那坛引发了一场“生死离别”的“千日酒”,最终成了这段人间温情里,最特别的注脚——它让玄石错过了三年时光,却也让他明白了,家人的陪伴,才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佳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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