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云山楼,这些天真可以用大开眼界来形容!
原来大宋虽大,却并不是天下的全部,甚至,连一半都没有!
光那大辽,便不在大宋之下。
更有此行目的地的大金,竟有鲸吞大辽之势,这又是何等的气魄!
西夏,高丽,吐蕃,回鹘,这世间有多少不同的风土人情,异域河山!
镇日把目光专注在大宋内部的风花雪月,蝇营狗苟上,是何等狭隘,何等不智。
那金国不过一帮野人,立国三年便有席卷天下之志!
我华夏苗裔,哪怕是贩夫妓女,也是炎黄血脉,天朝正宗,竟不如那异域的一帮蛮子敢立奇志么?
这几日里姐妹们睡前,都激烈地讨论那些唐公子讲的故事人物。
班超四十岁弃文从武,三十六人横行镇抚西域,万里觅封侯!
王玄策四使天竺,行大漠孤烟路,手握使印,单骑破虏,一人灭一国,归来唱大风!
班超班定远四十岁才西去建功,三十六人便觅得定远侯之封,威震西域垂三十年。
我等使团还将将超过三十六人,大伙儿除了马大夫和大成老和尚,其他人普遍才二三十岁,今日立志有何晚?为何不能异日彪炳青史汗青上?
虽然现在不知道三四十人的使团怎么去灭那大金,大辽,但使团里有马大夫这样的智者,唐公子这样的高手,呼延将军这样的勇将,到时候见机行事,大伙儿只要齐心同力,建功立业似乎也没那么难吧?
有了这样的觉悟,小怜和她的一帮姐妹,学习起女真话,金国形势等知识,也是兴致勃勃,热情高涨。
回头再撞上皇甫郎君的求欢调戏之举,小怜忽然觉得一阵厌恶!
见小怜不接话茬,皇甫俊有些不悦,调笑道:
“小怜妹妹偷偷前来此处,可是私会情郎?”
小怜脸色略红,她来此还真是寻个僻地小解的,当着皇甫俊的面自然说不出口:
“奴家只是连日来赶路,身上有些脏污了,听追星子道长说附近有条小河,想寻来净面。皇甫官人若是有事,且请自便,无需为妾身耽误。”
皇甫俊淫笑连连,他来前为了遂意,还专门打招呼叫跟班大成和尚不用跟来,此刻荒山野岭,孤男寡女,哪会轻易放手,上前一步紧过一步:
“小怜妹妹天姿国色,秀色可餐,那日小可一见,心里便念念不忘。
今日既然有缘在此,妹妹何不与我同浴,成那鱼水之欢?”
小怜步步后退,忽然听得水声,回头一看,俏脸煞白,原来真的背后就是河水,退无可退,只得温言求饶:
“公子且住,妾身蒲柳之姿,何德何能得公子青眼,没的污了公子清名,还望公子三思。”
皇甫俊欲火入脑,哪里还控制得住,扑上来就要撕扯,口里胡乱敷衍着:“妹妹可怜小生则个……”
忽听身后有声音迅速接近,回头一瞧,便是一条人影扑来!
原来正是那熊二郎,他隐在大树后,见得皇甫俊要用强,哪里还按捺得住。
总算他知道皇甫俊是使团副使,身份清贵,不管是伤了他还是恶了他,立时便是大祸,所以匆匆扯下汗巾蒙了脸,在地下捡了条手腕粗的树枝,猛扑了上来,一棒正敲在皇甫俊后颈!
熊二郎九岁起便做挑夫,整整二十余年,虽然辛劳,却也练出一身怪力,此刻虽收了力,皇甫俊也禁受不住,干脆利落晕死过去。
熊二郎生平第一次伤人,见状自己倒吓了一跳,连忙蹲下伸手去探他鼻息,手上感觉尚有气息,才微微安心。
立起身,熊二郎抬头,眼前小怜姑娘秋水般的一双剪水双眸正直直瞪着他!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半晌,小怜姑娘才打破沉默,但是她一开口就吓了熊二郎一跳:
“可是熊家哥哥当面?”
原来天下不少女子有项天生的本事,那便是若有男子偷瞧她,哪怕做得再隐蔽,甚至只在女子身后偷窥,女子视线向前,完全不能看到男子,女子也有感应。
小怜这门本事就生而具之,她自幼貌美,这种目光也不知见过多少,平常倒也不甚在意。
这些日子熊二郎偷瞧她,使团里没有别人注意到,但小怜姑娘作为目标本身,却早已感觉到。
熊二郎的目光太过炽热,小怜早已偷偷不动声色,反向注意了他的名字。
说实话,二郎身份低贱,又貌不惊人,在小怜心中,绝不是理想对象,便是二郎之前向她表白心中情意,肯定也会被果断拒绝。
不过人皆有虚荣之心,小怜年纪尚轻,自也不能免俗,有个男子暗暗注意她,心里难免也有些得意自己的魅力。
所以熊二郎虽然临时紧急蒙了个面,身形却一眼被小怜认出!
二郎大惊,伸手急忙去摸脸,蒙面的汗巾明明还在,嘴里已脱口而出:“不是我!”
一语出口,自己也已觉不妥,愣愣再看,对面也是一张麻木无语的脸……
僵持片刻,小怜终究先绷不住,“扑哧”笑了出来!
人与人之间的气场就是这么奇怪,熊二郎本来万万没有勇气跟小怜搭讪,刚才连正眼看她都已鼓足了最大的勇气,连身上都微微颤抖。
小怜要是再忍得片刻不说话,只怕熊二郎就要掩面逃走!
但是小怜这一笑,两人间的距离立刻大大拉近,虽只说过一句话,双方都觉亲切温暖。
熊二郎讪讪道:“是我吧……”
二人又默然片刻,小怜姑娘嘴角颤抖无奈再问:“那到底是熊家二哥还是……不是你?莫非哥哥梦里不知我是我?”
二郎瞠目结舌,他自然从没有打过禅家机锋,只得小声道:
“姐姐莫笑话我了,现下我俩怎么办?”
小怜也有些为难,皇甫俊身份高,气量一看也不够大,杀了他肯定不行,等他醒转,小怜还好。只要今后躲着他些,不要让他寻着单独相处的机会便可。
但是熊二郎打了他,以民袭官,追究起来便是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