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中说:甲木遇到己土,若得辰、戌、丑、未等土旺之月(季月),则化气旺相有力。
乙木遇到庚金,若得巳、酉、丑等金旺之月(申酉月或巳酉丑金局),则化气声威振发、气势宏大。
丙火遇到辛金,若得申、子、辰等水旺之月(亥子月或申子辰水局),则化气迅猛奋进、势不可挡。
丁火遇到壬水,若得亥、卯、未等木旺之月(寅卯月或亥卯未木局),则化气清高出尘、品格超然。
戊土遇到癸水,若得寅、午、戌等火旺之月(巳午月或寅午戌火局),则化气显达荣耀、功名昭着。
因此,五行气化以对应季节的旺相月份为“正庙”(核心旺地):化气后五行进入生我之宫(母宫,如土入火宫)为福德深厚;进入我生之宫(子宫,如土入金宫)为秀气盗泄、能量耗散;进入克我之宫(鬼宫,如土入木宫)为刑克伤损;进入我克之宫(妻宫,如土入水宫)为财帛可得。
但需注意,我生之宫(子宫)虽能耗泄气脉,却也能克制克我之鬼宫,不可一概视为凶兆,而应当结合五行气化的深浅程度,以及生克制化的整体关系来评判。
总之,化气理论以日干为核心主体,年干、月干、时干的影响次之。
必须日辰(日干所坐地支)得化气之旺气,才算完美周全。
若月令得化气旺气,同时时支也得旺气,固然绝妙;若月令不得旺气,仅时支得旺气,也可勉强应用;若月、日、时三支均得化气旺气,则必主富贵长寿。
《渊海子平》中说:“化气真纯者,可成名臣大官;化气虚假者,多为孤儿异姓。”正是这个道理。
至于天干相合又得地支相合的情况,如甲戌日见己卯时(甲己合土,戌卯合火),或甲辰日见己酉时(甲己合土,辰酉合金),干支同在一旬(如甲戌、己卯同属甲戌旬),称为“君臣庆会”。
这就像世间只有本国之君,没有异国之臣,因此同在一旬的干支,必须辨别阳干为君、阴干为臣,君位在上、臣位在下,才符合和顺之道,反之则为悖逆。
又如甲子日见己丑时(甲己合土,子丑合土),或甲午日见己未时(甲己合土,午未合火),干支分属两旬(如甲子属甲子旬,己丑属甲申旬;甲午属甲午旬,己未属甲寅旬),称为“夫妇聚会”。
这如同人生既有本郡之夫,也有他郡之妻,因此分属两旬的干支,必须上下和谐,并有贵神(如天乙、文昌等吉星)辅助,才为妙局;若逢冲破刑煞(如子未相害、午丑相害),则徒劳无益。
还有“转角进化”的情况:天干相合的基础上,地支呈四角顺连之势(如辰→巳→午→未顺时针相连),例如甲辰日见己巳时(辰巳顺连),日时遇此,功名易于成就。
“转角退化”则是地支呈四角逆连之势(如午→巳→辰→卯逆时针相连),例如甲午日见己巳时(午巳逆连),日时遇此,功名晚成,凡事迟缓。
“坐下自化”指干支暗中相合化气,如壬午日(丁火禄在午,壬丁暗合化木),丁亥日(壬水禄在亥,丁壬暗合化木),戊子日(戊癸暗合化火)、甲午日(甲己暗合化土)、辛巳日(丙辛暗合化水)、癸巳日(戊癸暗合化火)也属此类。
但所获福泽的厚薄,仍需结合八字整体格局来观察,才能避免误判。
(袁树珊按语):化气有“得时”与“失令”的区别,如化土格生于辰、戌、丑、未季月为得时,反之则为失令;化木格生于亥、卯、未月及寅月为得时,反之则为失令。
得时者为真化,失令者为假化。
但真化之局若遭破伤(如土格见乙木庚金暗化金气,盗泄土气;或见丁火壬水暗化木气,克制土气),其凶祸不亚于假化;假化之局若得资助(如土格见戊土癸水暗化火气,为土之印星生扶;或见丙火辛水暗化水气,为土之财星滋养),其福泽不亚于真化。这又是不可不知的道理。
所谓“破伤”,如化土格中,天干夹有乙木、庚金,暗中化金泄土,或夹有丁火、壬水,暗中化木克土,即《经典》所言“我入子宫为盗泄,我入鬼宫为刑伤”。
所谓“资助”,如化土格中,天干夹有戊土、癸水,暗中化火生土(火为土之母),或夹有丙火、辛水,暗中化水为土之财,即《经典》所言“我入母宫为福德,我入妻宫为财帛”。
大运的吉凶宜忌,也需以此类推。
再结合五行气化的深浅、生克制化的关系综合分析,就能百无一失。
如今之人不明此理,只知化气宜真忌假,却不知真化中可能藏有破伤之假,假化中可能得资助之真。
甚至有人认为“只有真化才算化气,假化不算化气”,尤为荒谬。
殊不知《渊海子平》既论“化之真者”,又论“化之假者”,这正是真假皆以“化气”统称的明证。
《化气诗》中既有“丁壬化木喜逢寅,乙庚化金旺于酉”(强调得时),又有“丁壬化木入金乡”(金为木之敌,指失令受克)、“乙庚最怕火炎伤”(火克金,指失令破伤),这正是得时与失令皆以“化气”论之的明证。
《三命通会》拘泥于“一阴一阳,夫妇配合,化生万物”的说法,认为“一己二甲”(一己土合二甲木)、“一甲二己”(一甲木合二己土)都不能化气,只能作“妒合”(争合)论,我(袁树珊)对此不以为然。
及见《神峰通考·从化篇》所载案例:萧丞相命造“癸巳、丁巳、癸酉、戊午”(二癸水合一戊土),作化火格论;方状元命造“辛亥、辛丑、丙子、己亥”(二辛金合一丙火),作化水格论;李知府命造“丁酉、丙午、丁巳、壬寅”(二丁火合一壬水),作化木格论。由此更觉《三命通会》之说有误——所谓“合则化,不合则不化”,既然名为“妒合”(争合),却又说“不化”,哪有这个道理?
譬如白色与黑色相混则化为灰色,黑色与红色相混则化为紫色,“混”即是“合”,既然相混(合)了,却仍以原来的颜色称呼它,即使最愚笨的人也知其不可。若说“一阴一阳为尽善尽美的化气”,“一阴二阳、一阳二阴”虽非尽善尽美,但阴阳之气未尝不化,这样说才没有逻辑漏洞。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命理探源》中的“”主要围绕十天干的合化规则、条件及其在命理分析中的应用展开,结合传统理论与袁树珊的辩证思考,形成系统的化气理论体系。以下从核心内容、化气条件、特殊情况及实际应用四方面总结:
一、十干化气的基本规则
十天干通过阴阳配对形成五组合化关系,即:
- 甲己合化土:象征中正包容,需土旺之季(辰戌丑未月)或午月催化。
- 乙庚合化金:代表刚柔并济,多见于金旺之月(巳酉丑月)或申月。
- 丙辛合化水:寓意威言智慧,需水旺之季(申子辰月)或亥月促成。
- 丁壬合化木:体现仁寿柔和,常见于木旺之月(亥卯未月)或寅月。
- 戊癸合化火:象征热情进取,需火旺之季(寅午戌月)或巳月引发。
化气后五行属性转变,如甲己化土则以土为用神,需结合命局整体判断吉凶。
二、化气成功的核心条件
1. 月令或时支支持:化气需得月令或时支为化后五行的旺地。例如甲己化土需辰戌丑未月,否则为假化。
2. 干支紧贴且透干:相合两干需相邻(如年干与月干),且化后五行需透干(如甲己化土需天干见戊己)。
3. 强根与无破:被合之干需无根或受克,且无其他干支干扰(如甲己化土忌见戊字“妒合”)。
4. 全局配合:化气需与命局其他干支相生,忌被克制。例如乙庚化金喜土生,忌火克。
三、特殊情况与辩证分析
1. 真化与假化:
- 真化:得时得令且无破,如甲己生于辰月,化土纯粹,主富贵寿考。
- 假化:失时或受破,如甲己生于子月,虽合而不化,需按原五行论生克。
- 真中有假:真化命局若逢他干盗泄(如化土格见乙庚化金),则福气受损。
2. 妒合与转角化:
- 妒合:相合两干间有同类干扰,如甲己合遇戊,导致化气失败。
- 转角进化:干合与地支顺连(如甲辰见己巳),主功名易成;转角退化:地支逆连(如甲午见己巳),主事业迟缓。
3. 坐下自化:
干支暗合且化气成功,如壬午日(丁禄在午,壬丁合化木),主福泽深厚,但需结合全局判断。
四、实际应用与案例
1. 用神与忌神:
化气后以化后五行为用神,忌神则为克制化气的五行。例如丙辛化水,喜金生,忌土克。
2. 命局影响:
- 化气成功且得助者,主性格契合化后五行特质(如甲己化土者务实稳重),事业顺遂。
- 化气失败或受破者,易有起伏,需大运流年辅助补救。
3. 案例解析:
- 肖丞相造(癸巳、丁巳、癸酉、戊午):二癸一戊,虽非一阴一阳,仍作化火格论,因合化条件满足。
- 方状元造(辛亥、辛丑、丙子、己亥):二辛一丙,化水格成立,因月令支持且无破。
五、袁树珊的辩证观点
袁树珊反对《三命通会》中“一阴一阳为尽美尽善之化”的绝对化观点,认为即使存在一阴二阳或一阳二阴,只要合化条件具备,仍可成化。例如二丁一壬(李知府造)仍作化木格论,强调“合则化,不合则不化”的辩证逻辑。
总结
《命理探源》的“”以传统合化理论为基础,结合袁树珊的实践经验,系统阐述了十干化气的规则、条件及特殊情况。其核心在于通过化气调整命局五行平衡,以推断性格、事业、财运等人生轨迹。袁树珊的创新之处在于打破刻板教条,强调灵活辩证,为后世命理分析提供了更全面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