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中的六组相害关系为:子与未相害,丑与午相害,寅与巳相害,卯与辰相害,申与亥相害,酉与戌相害。
《考原》解释说:“所谓‘六害’,本质是地支间气脉不和。世间万事皆喜相合而忌相冲。”
具体形成原理如下:
子未害:子与丑本为六合(子丑合土),但未土冲克丑土(丑未冲),导致子水与未土因“合局被冲”而产生妨害(子水被未土中的己土克制,未土被子水的癸水暗耗)。
丑午害:丑与子本为六合(子丑合土),但午火冲克子水(子午冲),导致丑土与午火因“合局被冲”而产生妨害(丑土中的癸水被午火克制,午火被丑土晦灭火气)。
寅巳害:寅与亥本为六合(寅亥合木),但巳火冲克亥水(巳亥冲),导致寅木与巳火因“合局被冲”而产生妨害(寅木中的甲木被巳火中的庚金克制,巳火中的丙火被寅木中的壬水暗耗)。
卯辰害:卯与戌本为六合(卯戌合火),但辰土冲克戌土(辰戌冲),导致卯木与辰土因“合局被冲”而产生妨害(卯木被辰土中的戊土克制,辰土中的乙木被卯木反克)。
申亥害:申与巳本为六合(申巳合水),但亥水冲克巳火(巳亥冲),导致申金与亥水因“合局被冲”而产生妨害(申金中的庚金克制亥水中的甲木,亥水泄耗申金的金气)。
酉戌害:酉与辰本为六合(辰酉合金),但戌土冲克辰土(辰戌冲),导致酉金与戌土因“合局被冲”而产生妨害(酉金被戌土中的戊土埋金,戌土中的辛金与酉金同气却受燥土影响)。
上述关系可概括为:当两组地支本应相合(六合),却因第三方地支相冲(六冲)而破坏合局,导致原本相合的双方产生隐性矛盾,形成“相害”。
这种“害”并非直接剧烈冲突(如六冲),而是暗中损耗、气脉不畅,体现为表面和谐下的潜在妨害,需结合命局五行强弱与全局组合综合判断吉凶。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六害”部分系统阐述了八字命理学中地支六害的本质、形成原理、具体组合及对命局的潜在影响,核心围绕“害者,害也,暗中妨害”的特性展开,强调六害与五行生克、方位关系的关联,以及需结合全局综合判断吉凶。
以下从五个维度总结核心内容:
一、六害的定义与本质
1. 基本概念
六害又称“六穿”,指十二地支中六组相互妨害的关系,即:
子未害(子水害未土,未土害子水)
丑午害(丑土害午火,午火害丑土)
寅巳害(寅木害巳火,巳火害寅木)
- 卯辰害(卯木害辰土,辰土害卯木)
申亥害(申金害亥水,亥水害申金)
酉戌害(酉金害戌土,戌土害酉金)。
本质是三合局与六合局的错位冲突(如子属申子辰水局,未属亥卯未木局,子未因合局相背而害),体现地支间“合中有克、顺中有逆”的暗中抵触。
2. “害”的核心特性
隐性妨害:与六冲的显性冲突不同,六害多为暗中损耗、表面无形的不利影响(如人际关系暗藏矛盾、事业遇小人阻碍)。
方位相背:多因地支分属不同方位或合局(如子属北方水,未属南方火之余气,方位相背),导致五行气脉不畅。
二、六害的形成原理
1. 三合六合相犯
六害的根源在于三合局与六合局的对立:
例如,子与丑合(六合),但未冲丑,故子见未则妨害(子未害)。
午与未合(六合),但丑冲未,故午见丑则妨害(丑午害)。
这种“合局被冲”的错位关系,导致地支间本应和谐的气脉被干扰,形成妨害。
2. 五行生克失衡
每组害的地支藏干存在相生不足或相克过度:
子未害:子藏癸水,未藏丁火、乙木、己土,癸水克丁火(水克火),己土克癸水(土克水),水火相战。
卯辰害:卯藏乙木,辰藏乙木、癸水、戊土,辰中戊土克卯中乙木(土克木),木克土气(乙木克戊土),互有损伤。
三、六害的具体组合与影响
1. 按五行分类解析
水土害(子未、丑午):
子未害:水克火(子中癸克未中丁),土克水(未中己克子中癸),主情感矛盾(如婚姻中沟通不畅)、健康易患肾水与脾胃问题。
丑午害:丑中辛金生午中丁火(金生火),但丑土晦午火(土泄火),午火生丑土(火生土),看似相生实则互耗,主事业多劳少成、贵人变小人。
木土害(卯辰、酉戌):
卯辰害:卯木克辰土(木克土),辰土中戊土反克卯木(土克木),主肝胆与脾胃失调,人际易生口舌是非。
酉戌害:酉金生戌土(金生土),但戌土中辛金与酉金同气,土多金埋(戌为燥土,埋金),主才华被压制、投资易失利。
火金害(寅巳、申亥):
寅巳害:寅木生巳火(木生火),但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金克木),主文书纠纷、肢体易受伤(如筋骨与肺部问题)。
申亥害:申金生亥水(金生水),但亥中壬水泄申金(金生水),申中庚金克亥中甲木(金克木),主计划受阻、贵人助力不足。
2. 按宫位论害
年柱害(如年支子与月支未害):主早年家庭环境不稳定,长辈关系疏离。
日支害(配偶宫被害,如日支卯与辰害):男命主婚姻中配偶多抱怨,女命主夫星被妨(如辰为土,克卯木为夫星)。
时支害(子女宫被害,如时支酉与戌害):主子女教育多波折,晚年易有赡养问题。
四、六害的吉凶判断原则
1. 轻重取决于五行强弱
旺者害衰者:如月令为未土(当令),子水失令,子未害则子水被未土克制,主失令一方(子水代表的领域)受损(如财星被妨)。
衰者害旺者:如子月水旺,未土受克,未土代表的官星或事业易被暗中消耗。
2. 需结合合冲制化
若害处逢合(如子未害逢申子辰合水局),合局力量可解害(子水得势,未土难害)。
若害处逢冲(如子未害逢子午冲),则冲加剧害的凶性(水火相战更烈)。
3. 忌神为害凶,用神为害更凶
害及忌神(如子水为忌,未土害子水):主暗中化解不利因素,反为吉兆。
害及用神(如午火为用,丑土害午火):主核心助力被削弱,事业易遇瓶颈。
五、核心思想与误区辨析
1. 核心思想
六害本质是地支间气脉的隐性冲突,其影响多体现在人际关系、暗中阻力或长期损耗,需结合月令、藏干、合冲综合判断,不可孤立论害。
“害非必凶”,关键在于是否妨害用神或引发五行失衡,若能通过生克(如土旺木害,以金泄土)或合局化解,反可转害为利。
2. 常见误区
刻板断凶:认为“逢害必灾”,忽视害在特定条件下的积极性(如害去忌神、激活库藏)。
忽视藏干:仅看地支本气之害,忽略藏干生克(如寅巳害,寅中丙火生巳中戊土,暗生土气,反助用神)。
《命理探源》对“六害”的论述,构建了一套以三合六合冲突为起点、以五行藏干生克为核心、以全局平衡为依归的命理分析框架。
其核心逻辑可概括为:六害是地支间“合而不睦”的隐性矛盾,吉凶取决于是否动摇用神根基,需结合气脉强弱与制化关系综合判断。
通过这套理论,既能识别命局中的潜在隐患,又能避免“见害即凶”的机械论断,为命理实践提供了细致的辩证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