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好!!”他猛地伸出手,几乎是从白芷手里夺过那支秃笔和信纸。力道之大,险些将纸扯破。
“不愧是我养大的明珠……”他咬着牙,眼神复杂地盯着她,那目光像是要把她刻进骨血,又像是恨不能立刻将她撕碎,“真是……好算计!”
他大步走到房间里唯一一张小桌旁,将纸重重拍在桌面上。他拉开椅子坐下,动作带着压抑的狂风暴雨。他拿起笔,沾了点桌上残留的、早已半干的墨块,用力碾了碾,让笔尖重新湿润。他深吸一口气,仿佛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压下那股毁灭一切的冲动。
然后,他落笔了。
笔尖在粗糙的纸面上划出沙沙的声音,带着一种沉闷而压抑的力量感。字迹潦草却依旧带着他独有的凌厉风骨,力透纸背,仿佛每一笔都在宣泄着胸中的狂怒与不甘。
立字据人 曾国宇 (印),兹因与 曾白芷 议定:
一、自本字据签署之日起,为期 伍年 (即陆拾个月),期满后,曾白芷可获自由之身,曾国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其去留。
二、此五年内,曾白芷需安分居于督军府内,不得擅自逃离。
三、此承诺以曾国宇个人名誉及官职为保。若曾国宇于五年期满后毁约阻拦,曾白芷有权持此字据公之于众(登报案由任其拟定),一切后果由曾国宇自负。
恐口无凭,特立此据为证。
立据人:曾国宇(清晰签名并按下鲜红官印)
中华民国 二十年 五月 初五日
写罢,他重重掷笔!那支秃毛笔在桌面上弹跳了几下,滚落到地上。他拿起那张墨迹淋漓、鲜红官印刺目的字据,看也未看,猛地转身,几乎是砸向了身后的白芷!
白芷俯身捡起垂落的字据。冰冷的纸张带着他指尖残留的怒意。
她低头,仔仔细细地审视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尤其是那个猩红的督军官印和“登报案由任其拟定”那句。确认无误后,她才抬起头,脸上没有任何喜悦,只有一种完成必要步骤的平静。她对着字据上未干的墨迹,小心翼翼地、轻轻地吹了几口气。
然后,她将纸仔细地、一丝不苟地沿着折痕对折起来,动作轻柔得仿佛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她将它贴身收好,放入内衫的口袋里。
“谢谢督军大人,”她微微垂下眼帘,声音恢复了那种刻板的恭敬,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疏离,“我一定好好收着。”
看着她这副公事公办、如同收起一张普通契约的模样,曾国宇只觉得心头那股邪火又猛地窜起!他盯着她低垂的眉眼,一股强烈的、要将那张纸抢回来撕碎的冲动涌了上来!但他强行压了下去,胸膛剧烈起伏了几下。
“……既立了字据,”他声音低沉压抑,带着一种咬牙切齿的意味,“还一口一个‘督军’,不觉得太生分,太……不礼貌了吗?”
他几乎是逼视着她,眼神深处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是提醒?是试探?还是不容拒绝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