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时候,大部分的鞋子都是定制的,商场里也有专门的鞋子专柜,专门出售上海品牌的鞋子。
“小美姐姐,你的鞋是几号的?”
冯小美从来没有买过鞋,所以她一直都是李春霞亲手做的一双运动鞋。
冯小美顿时羞得无地自容:“红军,不要,我还是换一双布鞋吧,这鞋子太昂贵了!”
李建华对着导购员露出了一个最和善的微笑:“这位先生,我可以试一试你的鞋子吗?”
既然不能试,那就只能用冯小美的鞋子来测量鞋子的大小了。
“行,不过别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懂不懂?”
导购员被李先生热情的微笑打动了,她的态度也和别人不一样,并不像别人那样冷漠。
“那就谢谢大姐了。”
李建华一声“大姐”
叫的老大妈心里美滋滋的。
“这是个好男人,他的儿子也是个好男人!”
“我家老公还没送过我礼物呢!”
导购小姐絮絮叨叨的说着,觉得这个年轻人太可怜了,这身衣服,手腕上都有一块表,长得还挺俊的,要是还没有结婚的话,倒是可以把我们家的招迪、来迪、迪迪……
通过目测,李建华认为冯小美应该是要穿37号1.5的鞋。
不要惊讶,在那个时代,有一半尺码的鞋。
李建华按照“大而不是小”
的原理,购买了一款“膏药”
式的皮革鞋,或许说是“小皮靴”
更为恰当。
看在小美姐皮肤白皙的份上,他特地挑了一对鲜艳的大红鞋,结账的时候,这一对小皮鞋三十七块五分。
一双短小的鞋子,只需要22块,但是冯小美却很喜欢这双红靴子。
他才刚刚加薪,才四十多美元,就花掉了他一个月的工资。
由此可见,在那个年代,靴子已经是一种奢侈的东西了,一条靴子,抵得上一个工薪阶层的月薪。
要是家里只有一个工人,他的薪水连吃饭的钱都不够,更别说其他的了,能在今年年底给儿子做一套新衣服就不错了。
和李建华一家一样,一家四口都有工作,而且收入不菲,就算是在京城中心地带,也没有几个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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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美在他的指挥下,立刻换上了一双新的靴子,连鞋子都不想扔掉,直接放进了鞋盒里。
一英尺三毛七分的棉布,一米二十三一米的毛料,李建华一听就心疼,自己手里还有几百元呢!
但是西装外套,裤子,鞋子,都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搭配了。
当然要去,但也不是马上就能去,前些日子,父母的生日礼物,李贵的表,陈金凤的缝纫机,冯小美的鞋子,都是她的。
花了这么多钱,他又不想去买羊毛外套,这不是他想要的,回头再说,他还能说自己是兼|职赚钱的。
棉布他也没有去买,不如让陈金凤自己去拿,等下要去看一场电影,带着棉花也不好。
三人走出商场,李建华搂着女儿,可能是商场内的气温实在是太高了,孩子的眼睛都快合不拢了。
秦观和丛念薇三个人,就这样骑着三轮,来到了大栅栏的大观楼。
冯小美很想劝说李建华不要乱花,她实在为坐汽车的二角钱而心痛,这才多长时间?光是这点小钱,就能在街上买两个白菜了。
我骑着黄包车,街上的行人说说笑笑。
不过跟前世的道路不一样,现在的道路宽敞明亮,行人和车辆都不着急,驴子和马匹在柏油路上慢悠悠地走着,就算是大拖拉机过来,他们也能轻松通过。
到达大观楼戏院,五毛一张,圆元可以免费观看,但上面的位置都是用手写的。
马上就要公映了,这部新剧就是《谜之伙伴》。
在那个年代,这部电影是最流行的一部爱情电影,但由于是周末,所以观众并不多。
媛媛还是头一回进入影院,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爹地,爹地,一口一个…
冯小美还是头一回来电影院,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就是在农村,秋天的时候,大队会邀请镇上的农民到大队的草地上去放一场电影。
就在这时,大厅里的灯突然熄灭,变得一片黑暗,然后大幕拉开。
媛媛被吓坏了,往他怀中一躲,胖嘟嘟的双手捂着自己的双眼,道:“爹,人家好害怕!”
李建华哈哈一笑,说:“圆圆,你别怕,一会儿要上映啦!”
感觉到身边的小美姐姐有些紧张,还下意识的站在了自己这一边,李建华迟疑了一下,将女儿搂在怀里,另一只手抓住了小美的左臂。
李建华已经打定主意,要换一辆新的马车,换一条新的道路,就算不能马上娶冯小美,也要和她搞好关系,因为这是李贵和陈金凤亲自安排的,得到了家里所有人的认同。
论长相,徐慧珍和陈雪茹都比不上冯小美,唯一的区别就是她从小在乡下长大,这也没什么,现在冯小美进城了,李建华可以给她安排的生活,甚至比城市里的女人都要好,她能得到的,她也能得到。
所谓人靠衣服,马靠鞍,现在的冯小美已经脱掉了厚重的棉衣,换上了最时髦的列宁大衣,脚上的鞋子也换成了一双精致的皮质靴子。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冯小美都要比城市里的女人漂亮,漂亮,漂亮,漂亮,现在缺的就是她的气场和信心,没有人天生就有这种气场和信心,李建华一直在努力的训练着,让冯小美重新找到了自己的气场和信心。
冯小美自从住进了李家之后,就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粗糙的玉米面馒头,现在却变成了白米饭,大鱼大肉,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瘦骨嶙峋的样子。
现在的她,脸蛋红扑扑的,脸蛋也胖了不少,整个人都胖了不少。
冯小美顿时感到一股冰凉的气息扑面而来,一双大手紧紧地抓住了她的手掌,让她的身体僵硬了起来,脑海中一片空白。
她悄悄地看了一眼身边的李建华,只见李建华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冯小美心中一片混乱。
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子握手,除了她的父亲和哥哥。
李司令好像也和她拉过手,但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孩子,并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有什么想法。
冯小美挣扎着,却是不敢,只好任着李建华拉着自己,拉着自己的手,抓着自己的胳膊,这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体还在不停的蹭来蹭去,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
冯小美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给救了回来,分散了她的注意力,也就不那么紧张和不好意思了。
冯小美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入迷,每次都会在《缅桂十里香》这段情节中演唱。
李建华虽然也见过很多五颜六色,情节精彩的电影,但绝对不会是波多野结衣的电影……
虽然剧情很简单,但却能让人产生共鸣。
“父亲……父亲……”
“我想尿尿。”
女儿猛地抬起头来,对着他叫了一声。
李建华只好放开满是汗水的双手,带着女儿往卫生间走。
李建华对冯小美说了一句,就带着女儿穿过了一条长廊,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两人已经到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
马桶就像是50年代的马桶,两侧都用水泥围起来。
李建华没敢让女儿坐在马桶上,就在一旁的小便池里撒尿。
小便完毕,两人又回到了电影院,不过李先生却没有伸手去碰小美姐的手,他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
李建华见冯小美还没有玩够,就去买了一张《天桥》的票。
第二场,冯小美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
李建华却在考虑晚饭,当然要到外面吃饭了,全聚德,或者东来顺。
由冯小美来做决定。
影片结束后,李建华将小孩搂在怀里:“小美姐姐,今晚我们到外边吃饭!”
冯小美:“咱家的,咱就在家里吃饭好了,省得这么破费!”
李建华:“也不算什么,美姐,我建议你去全聚德和东来顺。”
冯小美知道自己是斗不过李将军的,但她又是个听话的人,自然不会和李将军争辩,她记得自己的生产队长曾经在全聚德里吃过一只鸭子,所以这一次,她一定要尝一尝。
不管全聚德的烤鸭有多好吃,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全聚德始创于清末同治三年,其创办人杨全仁于前门外肉市一条街上创办。
深受广大市民和中外旅客的欢迎,被称为:“中华美食之首”。
全聚德的“全鸭席”
也被列为国家的名菜之一。
全聚德就在北京的正门,李红打算把女儿和冯小美都送到前门,反正也不远。
全聚德里的烤鸭,我们都是熟悉的,所以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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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美在回去的路上,就已经在盘算着,要不要尝一尝这位军团长口中的仙人之香。
就是没有什么好东西了,鸭肉倒是挺好吃的,就是吃多了。
逛街、看电影、吃晚饭,两个人的关系迅速拉近,但还差了点什么。
但是,你拉了我的手,我也要对你负责,现在的时代,你要是拉了我的手,那可就是大事了。
李贵、陈金凤和下班的李红霞看到三人,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李建华倒是无所谓,但是冯小美毕竟是黄花闺女,脸皮薄,她实在是承受不住,就将刚买好的烤鸭,分到了李贵的面前,让他下酒菜。
这一家子也没有料到他们要出去吃,就等着他们回家,连饭都是热腾腾的。
“你是不是想在全聚德吃饭?”
“是,姑姑,我还没有尝过呢,那就让我们来吧!”
陈金凤在厨房看到冯小美喊来的那双红皮鞋,只觉得两个人马上就要成亲了,马上就要有个外孙了。
心中却是酸酸的,自己又没有马屁精,这混|蛋怎么就不知道孝顺母亲!
李贵从他怀里抱起了自己的小女儿:“红军,过来和我干一杯!”
“你和小美几点开始?”
李建华一边说着,一边又为李贵和自己斟满了一杯:“爸爸,我们的感情才刚刚开始,怎么能这么早呢?”
李贵一听说李建华无意娶妻,也就不再催促,他深知凡事都要适可而止。
“大孙女,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