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晚到了?快坐下吧。”
顾南枝坐在江行舟对面后开始认真打量着包间的装饰。
她不仅感叹道:“学校附近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店,我从来不知道。”
江行舟永远是那副温文尔雅的模样,就连此时他嘴角的笑也是恰到好处,呆在他身边总让人觉得心安。
“这是大学时和朋友一起投资的,现在看来成效还不错。”
“这那里是成效不错,分明就是太好了。”
刚刚她进来时,大厅都是坐满人,还不时早高峰时期。
“谢谢晚晚的夸赞了......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江行舟把电子菜单递到顾南枝面前,顾南枝早上吃了东西才来的,这个点也根本不觉得饿。
因此她点了一份甜品冰淇凌和奶茶。
“是你会喜欢的。”
顾南枝点完后把菜单推回给江行舟,江行舟垂眼看着,温声道。
他记得高中时候顾南枝就喜欢这些蛋糕甜品,这个习惯倒是一直延续到现在。
“晚晚,这些年,你都在哪?”
江行舟切入今天正题。
“我爸妈高中时候离婚了,我跟着父亲去了蓝湾州,这些年也一直都在那边进修学业。”
“那你回国,伯父他......”
顾南枝轻描淡写接过江行舟的话题,“他啊,死了。”
说起慕父慕母的爱情也算是一段佳话,富商大小姐爱上穷小子,甚至甘愿为了这段爱情和家里人一刀两断。
好在这个穷小子也没有辜负大小姐,两人在一起第三年,穷小子事业有了起色,成为了人人称赞的商业新贵慕总。
有人说慕母好命,就连挑人的目光也是一等一的,毕竟整个京圈上流社会都知道,慕总爱自家夫人那可是爱到骨子里。
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要不是有工作,慕总简直想每天二十四小时黏着慕夫人。
因此那段时间上流圈子也传出过一个说法:找男人要找慕总这样的,会疼人的男人才是好老公!
但作为他们的女儿,慕听晚从不这么觉得,每次冷眼旁边父母秀恩爱时她总会这么觉得:
她和姐姐是意外,这两人才是真爱。
在慕听晚记忆里,她也从未在慕总慕夫人面前称呼他们一句“爸妈”,从来没有。
慕听晚对父母的渴望,早就在幼时被两人扔在别墅,和姐姐相依为命中泯灭干净了,一点不剩。
陪伴她的是姐姐,生病时照顾她的还是姐姐,甚至慕听晚很多基本生活技能都是慕知予手把手教会的。
也是姐姐告诉她不能挑食,会给她做她喜欢的小蛋糕。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对失职父母做不到的。
所以在两人离婚时,慕听晚是惊讶的,她以为像两人这么恩爱的一对,怎么可能会离婚?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慕听晚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
但也因此,慕听晚和慕知予之间面对着一个选择,是跟爸爸,还是跟妈妈。
慕听晚谁都不想跟,她就像和姐姐在一起,可惜那会她没成年,根本做不了主。
最后慕知予让慕听晚跟着父亲,自己则选择了母亲。
离开前一晚慕听晚抱着慕知予哭得肝肠寸断,她承诺慕知予等她成年后就立马回国找慕知予。
慕听晚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晚慕知予放在她头上的手多温暖,看着她的眼睛多温柔。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履行承诺,慕知予就先出事了。
然而这两人虽然离婚,但和没离没啥区别,整天煲电话粥,甚至慕总空闲时都是一个人坐着发呆,用慕听晚的话来说就是情侣间小情趣。
而她和慕知予就是他俩play的一环。
所以慕听晚在学校接到医院打来电话说慕总出车祸现在在医院,抢救无效后让慕听晚赶紧过去,兴许还能赶上见慕总一面。
慕听晚随口应着,挂断电话后继续专注自己手中的实验。
她清楚知道慕总想见的人从来不是她,是她那个所谓母亲。
既然如此,何必浪费自己时间去做这么没意义的事呢。
因此等慕听晚姗姗赶到时,慕总早就硬了,慕夫人隔着手机看着爱人的惨状哭得撕心裂肺。
慕听晚冷着脸守在一边,等慕夫人再也承受不住晕厥时,慕听晚才让招招手,让人把慕总带走。
把慕总火化后慕听晚贴心把骨灰盒给慕夫人寄回国。
不出两个月,国内又传来慕夫人去世的消息。
彼时慕听晚转着笔看着资料上那堆数字和字母,心不在焉想着:
比自己预期得早,看来思念成疾果然不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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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晚晚,我不是......”
顾南枝摇摇头,“你不用觉得抱歉,这没什么。”
江行舟笑笑,这话题就这么揭过去。
但紧接着他说的话,却再次让顾南枝心下一惊。
“我见过你姐姐。”
顾南枝瞪大眼,看着江行舟。
“你退学后,我想过去找你,从你班主任那里得到你家地址后我找过去,然后看见了另一个一模一样的你。”
说实话当时江行舟是惊讶的,毕竟慕听晚从来没说过自己有个双生姐姐。
而慕知予看见江行舟也并不意外。
“是晚晚的朋友吧?进来坐吧,家里没人。”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对人这么温柔了,有个本身就是温柔的人在身边,很难不受影响。”
听到这话顾南枝眉眼温柔下来,确实,她愿意用别人来形容温柔,用姐姐来解释温柔。
“和知予姐呆在一起是很舒服的一件事。”
所以第一次见面后,江行舟经常会跑来找慕知予,慕知予很会照顾人,也总愿意倾听并开导江行舟。
“知予姐谈恋爱的事我是知道的,我也见过知予姐对象...”江行舟说到这里顿了下。
“继续,怎么了吗?”
江行舟摇摇头,“知予姐对象,本能让我觉得不舒服。”
不舒服?
顾南枝想起宋都那张花花大少的脸,永远吊儿郎当,要是让人看了舒服才不对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