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秦逸飞预料的一样。
国棉厂确实和鑫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奇葩的合同。
双方协议:自收货之日算起,国棉厂可延后30—40天再支付皮棉款。皮棉价格无论升降,都按照付款时的市场均价支付。
国棉厂和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同样签订了一份类似的合同。
双方约定: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购买国棉厂棉纱,须提前30—40天预付20%的货款。无论棉纱价格怎么变化,都按照付款时市场均价支付。
这两份购销合同,如果不考虑皮棉和棉纱价格升降,貌似对国棉厂十分有利。
毕竟国棉厂可以提前40天收取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购买棉纱的预付款,而又可以延迟40天支付鑫源商贸有限公司皮棉款。
对于流动资金紧张的国棉厂来说,这是一件利好的事情。
可是,一旦皮棉、棉纱价格大幅度上涨,国棉厂就要落入万丈深渊,掉进万劫不复之地。
国棉厂以每年10万元的高薪,聘请号称边东省三大金牌律师之一何静芝为法律顾问。
难道国棉厂和其他公司签订合同,不让法律顾问把关吗?
难道着名律师何静芝看不出合同中存在的巨大风险和隐患吗?
吕贵才、许尚瑞、鞠庆山三人口径一致,都说合同在签订之前,已经让何静芝律师看过。她不仅同意了,而且她还签署了她的名字。
三人一口咬定,档案室保留着合同母本,上面有何静芝的亲笔签名。
专案组调取原始档案,发现吕贵才三人所言部分属实。
合同草本上确实签着“何静芝”的名字。
但是何静芝并没有注明自己的意见。她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
这可以理解为何静芝知道这件事但是并不赞成这件事。也可以理解为何静闻知道这件事但是并不反对这件事。
一向以说话严谨让人无懈可击而着称的何静芝律师,按说不应该犯如此低级错误,留下一个模棱两可的签名。
专案组立即传唤何静芝。
知道何静芝这个大律师不好对付,审讯工作由经侦支队支队长南日亲自出马。
南日绰号“鬼见愁”,是一个五十出头满脸皱纹的瘦小男子。
此前他一直在刑警支队工作。从一名普通刑警一步一步干到了刑警支队支队长。
去年才轮岗到经侦支队,担任了经侦支队支队长。
“何律师,你仔细看一看。这份文件上的‘何静芝’三个字,是不是你亲笔签署的?”
“是!”
“你签着‘何静芝’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因为我不签这三个字,国棉厂就不支付已经拖欠了我三年的工资。”
“国棉厂是一个单位名称。
究竟是谁要挟你,说你不在文件上签‘何静芝’三字,就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
请你说出具体名字。”
“国棉厂厂长吕贵才、厂党委书记许尚瑞和副厂长鞠庆山。”
“他们要挟不发拖欠你的工资,你就妥协了?
你就在那个存在巨大隐患的协议模本上签下了‘何静芝’的大名?
你知道不知道就是因为你签署了你的‘大名’,让这份充满不确定因素的欺诈合同顺利通过了‘法务’关,最终导致国棉厂损失了一亿二千多万元?
你没有尽到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没有‘遵守法律与职业道德’,却领到了三十万元的高薪,你良心上过得去吗?”
“南支队长,我纠正你话语中存在的三个逻辑错误。
第一,这不是欺诈合同。
‘欺诈合同’是指当事人不知道合同存在陷阱或者漏洞,在无知状态下签订了存在问题的合同。
可事实情况却是,我明明已经提醒我当事人合同存在重大缺陷,可我当事人不听劝告,执意要签订这两份合同。
说得好听一点,他们这是周瑜打黄盖,两相情愿。说得不好听,这就是内外勾结,狼狈为奸。
第二,我没有在合同文本上签署我的名字。
支队长开始说得很好,我只是在文件母本上写了‘何静芝’三个字。因为我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这三个字便不能代表我。
充其量,只能表示我知道这两份合同存在,我看过这两份合同。
第三,这两份经过我修改之后的合同,我承认不够完善,但是并不存在什么大的漏洞和陷阱。
我不知道莆贤国棉厂和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最终签订的合同和草本合同是否一样。
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为国棉厂把关这两份合同之后,我和国棉厂便解除了劳务合同。
我记得原来合同草案上写的是‘国棉厂延后30—40天再支付皮棉款’,我在‘延后’之前加了一个‘可’字,原话就变成了‘国棉厂可延后30—40天再支付皮棉款’。
加上这一个‘可’字以后,国棉厂不必再受‘延后30—40天支付皮棉款’这一条件的约束,国棉厂可以在30—40天后支付皮棉款,也可以在收货当天就支付皮棉款。这就规避了因为棉花价格暴涨,给国棉厂带来的危机。
至于国棉厂和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我则减去了一个‘首’,把‘无论棉纱价格怎么变化,都按照首付款时市场均价支付’,变成了‘无论棉纱价格怎么变化,都按照付款时市场均价支付’’。
这样做,好像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在预付20%货款占到了便宜。
其实不然。
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如果不预付国棉厂这些货款,他完全可以从别的纱厂购买到同等同量的棉纱。
这是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合同。
如果国棉厂的领导们不私自改动合同,他们是不会损失一个多亿的!”
南日当即让经侦支队一个干警去核对正式合同和存档的合同草本对比一下,看看何静芝说得是不是实话。
没有想到,国棉厂吕贵才三人、鑫源和新时代的总经理饶守堃都是一些酒囊饭袋。
他们竟然没有发现何静芝在合同上改动的这两个字。
他们让打字员照着草本一字不差地重新打印了几份,就这样马马虎虎把合同签订了。
“何律师,你在这两份合同上加一字减一字,吕贵才三人是否知道?”
“我没有告诉他们。
他们是否发现我在合同上动了手脚,我不清楚。”
“何律师,吕贵才三人矢口否认,他们曾经对你威逼利诱。
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确实要挟你了?”
“南支队长,恐怕你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你让我提供这些证据,是为了证明吕贵才三人内外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吧?”
何静芝替别人打了十几年官司,哪能看不穿南日那点儿小心思?她当即就把话挑明了。
“兼而有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有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你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我们可以尽快地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追回国有资产损失,也算是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南日让人一语道破心机,一张老脸难得红了一回。
“我有证据。当时我用录音笔录了音。
这是转录的一份磁带,这里面清清楚楚记录他们当时所说的话。完全可以证明他们和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实事!”
南日没有想到何静芝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惊喜。
他笑了,满是皱褶的脸上皱褶更多了。
然而,鹏城那边的行动却是全面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