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侯先生你说过,合作经济,其本质上还是不同资源之间的互换互利,合作组织的权力结构和分配格局,也必然会受制于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牛德东温声回忆着:“富裕阶层,无论是新的还是老的,拥有更多的生产资料、劳动技能、经营经验,这些都是在农业生产中的稀缺资源,所以他们在合作经济中占据有利位置,是符合规律的自然结果。”
“即便是在土改中被剥夺过的地主和富农,也可能凭借自己在农业生产和副业经营方面经验、人际关系、知识积累等等优势,比穷苦百姓更快的富裕起来,然后利用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谋求政治权力,进而重新占据政治上的主导地位。”
“要改变这种局面,在目前阶段只能通过行政力量的强力干预,并借助群众运动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国家和组织因素、集体因素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影响,以平衡自然经济下自然规律的影响,这也是我们在基层推选之中,限制工商业者为代表的富裕阶层的选举权力的制度设计初衷,也是合作社中按劳分配、贫农占据领导位置的制度根源。”
侯俊铖认真的点了点头:“无论是我们的干部还是普通的农户,只要他们还有处置个人财产的权利,就一定会遵从趋利避害的规律,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选择,因此基层的理性选择和我们红营有计划的社会改造和社会变迁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之时,从百姓群众到基层干部,就会选择优先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不惜为此牺牲乃至主动损伤整个社会的利益,而这种选择,到最后又会因为整个社会利益的受损,损失蔓延到他们自己的利益之上,最终造成双输的局面。”
“因此我们发展合作经济的同时,就必须插手进去进行一定的政治干预,否则完全依靠合作经济的自然发展,就必然无法避免如今冒头的这些问题,群众百姓的自组织,说明群众百姓有了进一步集体化的需求,但这进一步的集体化,不能依赖于群众纯粹自发的去进行,否则最终只会走向富裕阶层掌握主导地位的集体化,也就是——资本主义!”
“这样的集体化相对于封建时代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自然是比较进步的,但其本质上依旧是压迫和剥削的,最典型的就是在集体化过程中、在建立互助组互助社的时候抛弃缺乏生产资料和稀缺技术的贫农的现象,其本质上还是一个阶层压迫另一个阶层。”
侯俊铖顿了顿,走到一旁的书桌旁,翻出一叠厚厚的章程:“我们之前的土改和合作经济,是在平等基础上先让农民拥有土地,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将土地公有化,这一过程是完全由我们红营进行引导和政策施行的,而现在出现的村寨基层之间的集体化,却主要是群众百姓自发进行,红营的政治力量是比较缺乏的,在这点上我们要做检讨,执委作为最高领导班子,根本没意识到社会情况的变化,我们犯了错误,变成了落后的一方。”
“土改的目的是清除封建土地制度,使农民翻身做主,合作经济呢?则是为了进一步清除掉小农经济的模式,形成公有的社会基础,而在合作经济的发展基础上,就要更进一步的推动集体化,实现乡村社会的集体富裕,让乡村和城镇、农业和工商业结合起来,农户由原本的小农转变为大生产模式下的农业产业工人,而我们并没有很好的完成这一点,反倒要让老百姓们拖着我们前进。”
“通过土改,我们实现‘耕者有其田’,土地从地主官绅手中转移到农民手中,通过合作经济,我们又将土地从农民手中逐步转移到我们红营的手中,下一步就是要将土地从我们红营的手中,转移到全民、全社会的手中,而实现这一点的途径,就是集体化!”
“土改和合作经济的发展,已经为集体化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帮助我们实现在政治、经济象征等诸层面向乡村社会的全面扩张,重塑了上层组织和底层民众之间的关系,使我们的统治前所未有的深入到乡村基层,同时在土改和合作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明和实践的一系列治理技术、理论体系,也为集体化的开展提供了示范,集体化开展的条件已经成熟。”
“其次,这一系列的问题,不仅表现出群众百姓对集体化的需求,同样也突显了自然经济状态下内在的脆弱性和困境,自然经济状态中,总体的稳定和个体的分化都是难以避免的客观规律,所以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土改和合作经济发展期间,很快就出现新的贫富分化现象和自发的压迫现象。”
“这就使我们面临一个两难的境地,保持土地和资源占有的平均和平等,必然会挫伤群众百姓的生产积极性、打压群众百姓的主观能动性,而且事实上我们也根本没法做到这一点;但如果放任群众百姓去追逐‘发家致富’,则必然产生新的贫富差距和阶层,也必然会让富裕阶层重新掌握权力,压迫其他阶层。”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由我们红营主导、行政干预的集体化组织,取代群众自发的集体化自组织,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以行政力量平衡自然规律、以红营政策引导群众百姓的集体化发展,同时也将尚未进行集体化的地区,或集体化开展比较缓慢的地区过渡到集体化的过程中来,对原有的群众百姓的自组织进行全面整合,重新构建新的生产关系和权力格局。”
“所以,我之前才会有那个意见,有集体化需求的地区,原本的合作社,还有群众百姓自组织的互助组、互助社和其他组织全部整合起来,按照所需的集体化地域集合成一整个公社!”侯俊铖一掌拍在桌上:“最终,就是要在这些有集体化需求的地域,形成相对独立、统一协调管理的集体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