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宿主死亡,模拟结束。】
【当前有五个选项供宿主选择其一。】
【第一项,《魔元功》,可供宿主修炼到元婴期。】
【第二项,《道玄诀》,可供宿主修炼到元婴期。】
【第三项,正道元婴期初期修为。】
【第四项,魔道元婴期初期修为。】
【第五项,顶级仙器聚仙瓶(残)。】
看到这五个选项,陈小军死死的盯住了第五个选项。
他知道小瓷瓶很牛批,可没想到居然是顶级仙器的存在。
只是让陈小军不解的是,既然小瓷瓶是顶级仙器,模拟的时候虽然很厉害,可实际却并没有强大到能称作仙器的地步。
最后陈小军发现了聚仙瓶后面带有个残字,这或许就是聚仙瓶没有到达仙器的最终原因。
不过即便是这样,陈小军最后还是选择了极品仙器聚仙瓶(残)。
有模拟系统的存在,陈小军以后或许能重现这聚仙瓶的高光时刻。
拿到聚仙瓶后,陈小军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瓶盖。
一瞬间,一股浓郁的灵气从聚仙瓶里面溢散出来。
这浓郁的灵气让陈小军,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迫不及待的倒了一滴灵液进入口中,陈小军盘腿开始修炼。
下一刻,陈小军的修为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攀升。
按照他现在的修炼速度,或许要不了半年,他就能突破到金丹中期了。
半天后,一滴灵液消耗完毕,陈小军缓缓收工。
倒不是舍不得灵液,而是陈小军觉得靠灵液修炼太慢了,完全跟模拟系统没法比。
如果说靠灵液修炼是坐动车的话,靠模拟器修炼就是坐火箭了,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陈小军选择聚仙瓶也不是为了他自己修炼而拿的,而是为了苏浅浅以及唐婉她们拿的。
最近陈小军已经打算把唐婉也拉入修仙队伍中。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个人的长生是痛苦的,唯有多拉几个人进来一起长生,那才是完美的人生。
有了聚仙瓶的存在,而唐婉也幸运的拥有灵根,很快就进入了正途,一滴灵液便让唐婉赶上了修炼十多天的苏浅浅。
当然陈小军并未厚此薄彼,每人分润了十滴灵液,足够她们两人使用半年之久了。
不是她们资质不够好,而是陈小军的资质太变态,一滴灵液半天就能炼化吸收。
十滴灵液也就够陈小军炼化五天的量。
安排好了苏浅浅和唐婉,陈小军又开始自己的救火员角色。
时不时的出去一趟,消灭一些妖兽。
这天,陈小军再次斩杀了一只鸟型妖兽,突发奇想的把鸟型妖兽收进了聚仙瓶里。
莫名的,这只鸟型妖兽的尸体瞬间化成了数十滴灵液。
这一变化,让陈小军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
原本聚仙瓶每天只能生成一滴灵液,所以陈小军并不打算把灵液拿出来给别人分享,只是在自己的爱人和亲人间分享。
现在既然发现妖兽尸体能炼化成灵液,那陈小军也大公无私一回,把妖兽炼化的灵液,分润一半给国家。
毕竟现在在围剿妖兽的,几乎都是国家的人。
至于国家私底下如何分配,就轮不到陈小军去管了。
有了陈小军提供的灵液,华夏再次迎来了蓬勃的发展,一滴灵液便能让三级武者快速进化成四级武者。
很快,靠着灵液,华夏高等级武者的数量瞬间增加了数十倍。
一时间,华夏迎来了一场斩妖兽风潮。就连陈小军这个金丹期强者都被闲置了起来。
不过陈小军也乐得如此。
只是让他无奈的是,无论是苏浅浅,还是唐婉,成了修炼狂魔,一时间他居然成了孤家寡人。
这让陈小军一时间很难适应。
于是,陈小军把儿子冬冬交给了奶妈照顾,他则是一个人,选择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这天,陈小军来到了一个叫南河乡的地方。
他没有使用灵力,而是化作一个普通人,进行了一场练心的旅途。
通过修炼,陈小军知道明心很重要,如果不明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走火入魔,成为一个只知道杀戮的魔头。
至于为什么不让苏浅浅和唐婉她们现在开始练心,主要是因为两人的修为太低,走火入魔的概率几乎为零,等两人什么时候进入金丹期,那她们也需要开始练心了。
陈小军如同一个普通人一样,双手插袋,独自一个人走在街上。
“抢包了,有人抢包了。”突然,一声凄惨的尖叫声,传进了陈小军的耳朵。
陈小军转头看去,声音来源是一位身穿红紫色旗袍的中年妇女,容貌姣好,目测年龄在四十岁左右,而她的右侧方,有一名二十多岁的高个子男子,抢过中年妇女的褐色LV包包后,飞快的开始逃窜。
随着中年妇女的叫喊,已经有两名热心市民参加了对那高个子男子的围捕,只是双方之间差距蛮大的,大概率会失败而归。
果然,陈小军的猜测很准确,这两名热心市民,刚追了不过五十米,便气喘吁吁的停下了脚步,气息急促得不行。
眼看着那抢包贼就要跑远,中年妇女急了,连忙大声喊道:“谁帮我把包抢回来,我奖励他一万块。”
有钱能使鬼推磨,听到中年妇女为了追回自己的包包,居然出价一万元,顿时吸引了很多年轻人的目光。
抢包的高个男子顿时急了,要是真被人给围住了,那他或许真的跑不出去了。
当即,高个男子一发狠,从兜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冲着虎视眈眈准备冲上来的人群,恶狠狠的道:“别他妈多管闲事,有命拿钱,别没命花钱,小命只有一条,别因为一点小钱就把自己逼上死路。识相的,都他妈给我让开。”
高个子的威吓很成功,瞬间把那些蠢蠢欲动的人的心思,给狠狠的压了下去。
陈小军目睹这一切,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好像大家都没错。
毕竟一个是别人的包包,而另一个是自己的小命。
两相比较之下,选择自己的小命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