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没有跟他废话。
拿着他的眼睛。
直接丢进嘴里。
嘎巴嘎巴的吃了起来。
完事,一脚六亲不认的踹开胖子,转身缓缓的离去。
在妖怪面前废话的人,都是傻子。
胖子在地上滚了几圈撞在了墙壁上,仿佛一条脱水之鱼、见光泥鳅,满地打滚。
黑衣人不打算杀他,因为黑衣人的目的不是杀他,而是吃他的眼睛。
胖子挣扎了没多久,便失血过多,昏迷了过去。
妖怪之所以叫做妖怪,因为它们没有人性,长得吓人,而且还残忍。
凡人要是遇上妖怪了,不能跟它正面发生冲突,要第一时间撒腿就跑。
跑掉算走运,没跑掉自认倒霉,妖怪吃人,道理很简单。
假若妖怪不可怕的话,那还要道人这种东西干什么?
道人存在的目的就是保护凡人,并且消灭所有可以看得到、感知得到的妖怪。
胖子死后。
良久。
那三个抢劫他的地痞回到了这里,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理念。
却万万没有想到。
硬是目睹了胖子以及两人大汉被杀的惨状。
那鲜血淋漓的画面,看着只叫人恶心作呕。
大哥道:“这是甚么人干滴?既然如此凶残冷血?”
二哥道:“他们滴眼珠子都被挖了出来,恐怕不是一般人所为,要我猜,肯定是妖怪干的!”
大哥道:“这里哪来滴妖怪?又不是荒山野岭,你在逗我呐?”
三弟道:“大哥,我倒是觉得二哥说滴没错,你看,他们的死样都非常难看,还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眼睛被挖走了,就算再残忍的家伙,也不会无缘无故挖别人的眼睛吧?只有妖怪才会这样。”
三人讨论着,越想越细思极恐。
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很没人情味了,现在看来,似乎嫩了点。
之后。
三人恶人先告状,去报了官。
衙门的人来了后,表示非常头痛,像胖子这样被挖走眼睛的案子从上个月起到现在,已经有几十例了。
至今为止别说破案了,就连有一点线索也没有。
衙门的神探推断猜测这些案件都不是普通人所为,而是妖怪。
从而,他们请了道士来验证这一说法,果然没有错。
道士从每个尸体的上查出了有妖怪的残留气息,并且确认,行凶的妖怪不是什么普通的妖怪,而是成了魔的妖怪。
衙门的人将胖子的尸体处理了后,顺带将三个地痞也抓了回去。
衙门的人不是傻子,经过一番合理的猜测,认定那三个地痞在胖子被妖怪杀之前,就有对胖子下手。
三个地痞以为自己很聪明,可以瞒得过衙门的人。
然而他们千算万算,打死也没算到,自己居然会以这么愚蠢的方式被衙门的人抓走。
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三人被带回了衙门后,经过一番严刑拷打,最终忍受不住,交代出了实情。
也就顺理成章的进了牢房,等着接下来不见天日的生活,每天陪着老鼠蟑螂度日、吃着难以下口的剩菜剩饭。
他们的行为,迟早会受到正义的惩罚,这不!栽在了自己的愚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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